暑假出游,你急需一份「维权指南」
法治武侯
2023-07-12 17:33:12

原标题:暑假出游,你急需一份「维权指南」

阳~光~明~媚

许多朋友开始了夏日旅行计划

不过

此时也是旅游服务类纠纷案件的

高!发!期!

跟团游临出行“被改期”

允诺的旅行套餐实际大打折扣

某些情景下

游客出了安全事故,景区无赔偿责任

......

几条非常实用的〖出游法律知识〗

快来get!

出行前

旅行社不成团只退费不赔偿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根据《中华人兄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

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

组团社可以解除台同

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

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此事件中旅行社目组团人数不够而取消团队计划,

仅提前两天(含出发当天)通知改期,

属于旅行社违约,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旅游者的权益,

因此除非旅游者同意改期、改线,

否则,旅行社除应全额退回团款外

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一天

旅游内容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旅游者应当如何维权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旅游经营者违反台同约定,有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

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等行为,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此次事件中,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

擅自降低服务标准,旅游者有权要求

旅行社退还未达到约定服务标准的相关差价。

第二天

游客未尽安全义务而受伤可否要求景区管理者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

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

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

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游客购票到景区游览,景区有保护其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义务。

实践中,景区多以导游图、游览须知等方式提示游客。这实际已经对每一位不特定游客尽到了告知游客景区景点、

路线以及提请游客道路险要、注意安全的义务。

如果游客所走的路线是明确标明的非景点区域,

因此导致其自身人身或财产蒙受损失的,其责任应当自行负担。

来源: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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