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高颜值”的文明城市
应该有
干净的街道、完善的绿化
井然的秩序、暖心的市民
……
还有一群可爱的城市“大管家”
单县:关于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的公告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拓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满足人民群众亲近自然、休闲游憩、运动健身新需求新期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单县城区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共享试点名单

二、开放共享时间
林下休闲健身区:全天开放,露营、野餐区:上午8:00−下午5:30(实际管理中将根据时间、季节、天气情况、重大节假日人流量、绿地养护等因素适时调整,实际开放时间以最新公告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进入园区后遵守公园管理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好自身物品,注意人身安全。
(二)实际管理中,根据季节、天气情况和草坪管养需求调整开放时间和频次,重大活动、恶劣天气、草坪养护期间提前对外公示,开放共享区域可临时关闭。
(三)团体或个人开展活动,应提前3天向公园管理部门申报,开展活动应遵守有关规定和公序良俗,不影响公园环境和绿地景观,经公园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举办。
(四)在开放共享绿地上野餐、露营时,请自行清除产生的垃圾,避免乱扔垃圾、酗酒、喧哗和损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践行“无痕”露营,共同维护良好的休闲空间。
(五)搭建帐篷高度不超过1.5米,占地不超过5㎡,间距不小于2米,因搭建帐篷或活动行为造成安全事故、损坏公共设施等,搭建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禁止事项
(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吸烟、露天烧烤、烹饪、焚烧等使用明火行为。
(二)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攀折花木、牵拉挂绳、乱丢垃圾、毁坏草坪、挖砂取土、骑行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
(三)禁止使用大功率扩音设备,实施其他妨碍公共场所治安以及干扰他人游玩、休憩的行为。
(四)禁止打地钉、穿高跟鞋踩踏毁坏草坪,不得使用破坏性较大的帐篷固定设施及带有尖细桌椅脚的户外设备。
(五)禁止在开放共享区域开展损坏草坪植被的活动。
(六)禁止私自兜售商品、散发广告宣传单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活动。
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5日
来源:大众网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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