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为加强节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我市市民与来包游客“舌尖上的安全”,4月24日—30日,市市场监管局、旗县区市场监管局与监管所执法人员对我市多家旅游景区内餐饮单位及基层大中型以上社会餐饮开展监督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青山区东达山景区、达茂旗希拉穆仁旅游景区、固阳县春坤山旅游景区、石拐区包头古城景区及市内多家社会餐饮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商户持证经营情况,是否有超范围经营、超规模接待行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三人三责”落实情况,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情况;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查验台账,是否存在“三无”、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食材是否按照要求贮存;加工操作规程流程,后厨环境卫生,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等环节。
本次节前检查共实地检查餐饮单位15家,发现食品隐患14条,发现问题主要为部分餐饮单位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冰柜内食材生熟混放、未张贴标识标签等。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要求相关旗县区市场监管局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完成。
检查组指出,一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树立“红线”和“底线”思维,持续加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严防严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二是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利用包头阳光餐饮、鹿城溯源APP等便利化平台做好各项制度记录的落实,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营造放心餐饮消费环境,同时做好制止餐饮浪费工作,避免“舌尖上的浪费”;三是消费者外出就餐应选择资质齐全卫生状况良好的餐饮场所,科学点餐、理性消费,拒绝餐饮浪费。如有餐后身体不适或疑似食物中毒情况请及时就医,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来源: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初审:张 鹏
复审:朱长盛
终审:宋一峰
本期编辑:张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