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是事关百姓生死存亡的大事,春耕对于农民而言,是一年中最为重要的时节。然而,最近有媒体报道,就在此春耕大忙的时节,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多位种植户却反映,有镇、村干部阻止他们下田耕种,种地要交钱,而此前他们已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
4月22日,中国三农发布报道,在内蒙古开鲁县建华镇,有多名村民在20年前,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进行农作物种植,当时约定的合同期限是30年,承包费已经全部付清。
但就在合同期限还有10年才到期的情况下,当地镇政府突然要求增加承包费,否则就终止合同。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土地性质发生了改变,承包的时候是沙沼地,价格便宜,现在变成了耕地,土地升值。
农民们曾将贫瘠的盐碱地改良成沃土,这本是值得称赞的成就。然而,他们的努力现在却变成了“罪过”,因为村委会要求他们每亩地再交200元,总计超过100万元。
面对农民的合理诉求,村委会不仅没有提供帮助,反而强硬要求先交钱。这种态度不仅让农民感到心寒,更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此时村委会出来一名副主任,他说:“110来又能咋地,上边让我敛钱我就敛钱。”震惊了当场的所有人。
建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纪云浩的回应更是让人心寒。面对农民的诉求,他说:“别找我,我不懂法!”
甚至还有言语威胁:“明天我要是不整200个人来,我姓你的姓!”
这样的话语,不仅体现了其漠视农民权益,更是不把法律放在眼里!
这一事件不仅是对农民权益的侵犯,更是对法律和道德的挑战。我们需要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进行审视,以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经过有关部门的调查,村支书随后透露,上级的政策要求他们收取一定的费用,最终决定每亩地收取200元。
记者进一步追问“上面”具体指的是哪个层级,村支书的回答显得有些闪烁其词:起初,他声称是镇里下达的指示,但随后又改口称是县里要求如此。然而,无论是镇里还是县里,他都表示将继续执行这一收费政策。
社会各界对此事件广泛关注,显示了公众对农民权益保护的期待。此后,当地发通报称:“开鲁县委已给予该镇党委副书记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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