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晋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晋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就《条例》内容及组织实施进行了介绍并答记者问。该《条例》经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将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据悉,该《条例》是全省首部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促进型地方性法规。《条例》突出新时代主题,集思广益、深入论证、反复修改、精益求精;共六章四十四条,包括总则、规划、产业发展、服务保障、监督管理和附则。
《条例》紧扣晋城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基调,以解决“全域旅游痛点”、打造文旅康养样板城市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为目标,主要有四方面的亮点。一是建立党政统筹、部门联动、市县乡纵向贯通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全域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强化区域合作,坚持协同发展,对太行一号文旅康养和乡村振兴建设作出规定,鼓励支持设计开发跨区域旅游线路和产品,促进区域旅游一体发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三是强调产业融合发展,以旅游产业为载体,培育康养、体育、工业、会展、研学、住宿、餐饮、休闲、夜经济等旅游业态,凝聚旅游发展新动力;四是完善服务保障,在资金、土地、人才等方面予以鼓励支持和优先保障,重点完善游客呼声较高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提升旅游服务功能和效能,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旅游市场需要。为全面推进晋城全域旅游良性健康发展,树立树牢全省首个“全域旅游示范市”的品牌形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晋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