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据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消息,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通报对城乡小康发展促进中心撤销登记,收缴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城乡小康发展促进中心不得再以事业单位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经查,其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包括:
其行为严重偏离公益属性,侵害人民群众权益,影响社会秩序稳定,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决定对城乡小康发展促进中心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
图源: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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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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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淳淳
审核:潘贤利 任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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