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自然景区是指以大自然的山川、河湖、海洋、森林、草原、荒漠等地质地貌及生物系统为景观的旅游景区。它以满足旅游者出游目的为主要功能(包括参观游览、审美体验、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并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同时管理区应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
依据RB/T312-2017旅游自然景区服务认证要求,审查采用查阅内外部相关文件记录资料、神秘顾客、访问、调查等方式进行综合测评。评价由停车服务(5.5分)、入口服务(17分)、游客中心服务(10分)、景区内服务(60分)、无障碍服务(7.5分)等五个大项组成。
旅游自然景区服务认证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其中:
1)通过是指管理要求的审核达到一级(含)以上成熟度水平,且服务特性测评达到70分(含)以上;
2)不通过是指管理要求的审核低于一级成熟度水平,或服务特性测评低于70分。
服务认证结果的排序,通常从低至高,即由A级至AAAAA级,分为5个等级。
旅游自然景区服务认证的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每年应对获证组织进行必要的监督审查,证书到期前应进行再认证审查。
受理范围
相关旅游自然景区的服务组织,但不包括已按GB/T14308进行等级评定的宾馆、酒店。
申请旅游自然景区服务认证的组织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法律地位或授权;
(2)从业条件中,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应取得相应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服务及其过程,包括服务相关的产品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已按认证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并实施的相关文件,如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和服务检验规范等,并已运行三个月;
(5)本年度无重大服务相关的质量、环保、安全事故、重大投诉及违法事件,往年事故、重大投诉及事件已处理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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