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旅行社办理条件和流程
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 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具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2. 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必要的导游”是指由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3. 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4. 质保金:向旅游局指定账户存入20万保证金或者购买同等价值的保单
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问旅居提交申请材料;
2. 市旅游局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
3. 审查合格的旅游局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 设立旅行社可行性报告;
3. 旅行社章程;
4. 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以上就是北京旅行社办理条件和流程的全部内容。如果您有意设立旅行社,请务必按照上述条件和流程进行申请。同时,也请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旅行社的合法经营。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