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在鹤壁市行政区域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持河南省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可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减免优待政策。
我市实施
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公交文旅优待政策
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持河南省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享受市公交公司运营的公共交通免费乘坐优待政策。
二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持河南省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到我市境内公办经营性旅游景区游览免收门票(园中园或景中景门票除外),鼓励非公办经营性景区积极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待服务。

各县(区)负责落实持河南省制发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在本辖区享受城市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相关优待。
来源:鹤城双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