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度假区等级评价细则》(简称《细则》)在2023年7月,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附件的形式发布。《通知》最主要的精神是:1、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进入常态化,以后每年4月为各地的申报期;2、以《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修订版(2022)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2019)为依据,以后测评依据《细则》进行打分。《细则》成为创建工作和申报材料的最直接的指导性文件。
新版的评价细则与之前的评价细则相比,又有哪些值得我们关注呢?本文将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的角度去分析新版细则的变化。
新版《细则》的三大特点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细则》的第一条,也是新加入的一条,这明确了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核心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分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表明,建设国家级度假区必须反映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例如以宗教为主题的度假区则不适合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这个特点表现在标准的多个方面,例如度假产品和住宿都强调类型多样,满足人民各层次的度假需求;强调生态保护、特色低碳和环境教育;强调助力共同富裕等等。
2、以人民为中心
度假区建设必须以人民为中心,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度假需求。例如,住宿要求形式多样,档次多样,主题丰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同的度假需求;度假产品也包括温泉、海洋、湖泊、山岳、文化等多种主题度假产品,以适应人民的不同喜好;度假区内的文化休闲娱乐、户外休闲娱乐和夜间休闲娱乐,也很好地提升了游客的度假体验;公共服务设施也从广大人民的体验出发,不盲目求大求奢侈,以安全、便利、整洁、规范为原则,强调对特殊人群的关怀。
3、强调文旅的融合发展
文旅融合是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趋势,这在《细则》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例如,“基础评价”部分,对度假产品体系明确要求,“文旅融合不深”的酌减5-8分;“常态化文化休闲娱乐活动”不足3项的酌减2-10分;“度假区内或临近的城镇缺少历史建筑、名人故居、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非遗展示体验空间、实体书店及图书馆(分馆)、小剧场等公共文化设施及服务”,酌减2-8分。
“综合评价”部分,明确“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是三大资源价值之一;度假区氛围要求“人文特色突出”;度假产品方面,要求“不少于2项文旅深度融合的度假产品”;“不少于1项省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的度假产品”;“不少于1项充分结合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文化产业园区、文艺演出展览等度假产品”。
住宿环境上,要求“与文化深度融合,具有艺术性、主题性或地域性,文化氛围感强”;餐饮方面更强调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要求“不少于3项文创商品”,文创产品体现文化或者主题特色,“不少于1项省级或者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的商品”;社会效益上,强调文化保护与传承等等。
来源:瑞思百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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