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
关于文化和旅游赋能乡村振兴
“十佳”案例和优秀案例
拟入选名单的公示
我州一个案例入选
关于文化和旅游赋能乡村振兴
“十佳”案例和优秀案例拟入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征集文化和旅游赋能乡村振兴典型案例的通知》(办政法发〔2023〕148号)有关要求,经申报、推荐、遴选,确定了拟入选文化和旅游赋能乡村振兴“十佳”案例(附件1)和优秀案例名单(附件2),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或其他形式反映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59881891
传真:010-59881011
电子邮箱:fzghc@mct.gov.cn
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
2024年2月26日
(来源:中国旅游报)
一审:李洪威
二审:赵阳
三审:孙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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