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在行动 | 文明待客从你我做起(服务单位通则篇)

春暖花开 阳光正好
四海宾朋齐聚威海
文明旅游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只有文明时时相伴
才会邂逅一路好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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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两城”创建,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文明好客意识,树立威海文明好客旅游目的地形象,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实现“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小编整理完成《文明待客100条》,供广大民众和旅游服务单位参照执行。
1.公共场所悬挂或张贴“好客山东”形象标识,传达“好客”服务理念,彰显“好客”服务特色。
2.公共场所张贴文明旅游宣传画、宣传语,播放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开展线上线下文明旅游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3.定期组织开展“文明待客”主题服务活动,全员参与,传播正能量。定期在线上线下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不断改进服务。

4.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明码标价,合理收费,不欺客宰客,不漫天要价。
5.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舒适宜人,体现地方特色,营造浓厚山东文化氛围。
6. 员工着装规范,态度友善,服务亲切,工作效率高。
7. 服务设施配备与正常游客量对应,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安全方便;各种标识、提示、使用方法清晰醒目。

8. 建立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与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和现场检查,安全设施及防护措施有效,为游客提供安全的旅游环境。
9. 建立健全线上线下游客投诉受理机制,在明显位置摆放旅游投诉电话牌,有线上公示,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10. 提供绿色消费环境,实施节能降耗、垃圾分类、循环利用等措施。

文明旅游,从我做起
从现在做起

审核: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