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清水祖师迎春巡境活动将于2024年2月18日~2月20日(正月初九~正月十一日)举行,为有效保障巡境活动有序进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除三支“都会铳”外,禁止其他人员持火铳(“轰枪”)随行燃放。
违反本通告者,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彻查追究硝药源头的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23355233。
特此通告。
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
安溪县公安局蓬莱派出所
2024年2月1日
供稿:镇综治办、派出所
审核:一审|王建忠 二审|上官庚良 三审|吕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