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一)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
(二)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外国人在旅馆以外住宿登记规定及处罚
一、外国人在旅馆以外住宿登记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二、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六款:
未按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登记的。旅馆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办理住宿登记所需材料申报途径
1、关注“平安黔江”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民生警务”—警快办—办事中心—出入境专区—住宿登记,进行网上申报。
2、联系您身边的社区民警。
3、持境外人员本人和留宿人的身份证件到辖区派出所现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