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有很多出行的旅客会选择将烟花爆竹带回家,与家人共享燃放烟花的温馨时刻,但是根据民航局公布的《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规定:“烟火制品,如烟花爆竹、烟饼、黄烟、礼花弹”及上述物品的仿真品禁止携带和托运。
由于携带烟花的乘客大多数对乘机时禁限带物品不太了解,除了在行李中携带烟花制品之外,还有些小朋友会将小烟花、小摔炮随手放在衣服口袋忘记取出,导致在安检时被查出可能会影响后续乘机,所以带小朋友出行的旅客在出行前提前观察小朋友身上有没有相关禁止物品。
乘机旅客如果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烟火物品,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奇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卫机场安检温馨提示:根据民航乘机相关要求,易燃、易爆属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准备选择飞机出行的旅客,出行前请检查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切勿将有可能危及空防安全的违禁物品带入机场、带上飞机,并配合机场安全检查,共同维护航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