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千山万水,还是家乡最美!
我们是唐相故里,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我们是旅游胜地,天蓝地绿、山川秀美;我们是革命老区,英雄辈出、薪火相传。家乡的一草一木,都是我们人生的底色。
欢迎赞皇县返乡青年
踊跃报名!
这个假期
让我们一起为家乡代言
用青春力量为家乡发展添砖加瓦!
活动目的
为奋力推进赞皇旅游升级攻坚冲刺,激励广大在外青年参与家乡建设,争当美丽家乡宣传大使,开展我为赞皇代言,来为景区点赞,争做“最美家乡代言人”活动。
活动详情
一、活动对象:赞皇县返乡青年
二、活动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月15日
三、活动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通过微信朋友圈、视频号、抖音号等社交媒体平台制作和发布宣传家乡的作品。
作品要求
1.导向要求。政治导向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弘扬正能量和新风正气。
2.内容要求。紧扣我为赞皇代言,来为景区点赞,争做“最美家乡代言人”活动主题,本人露脸用文字+视频或图片介绍家乡美景、风物、文化等,突出地域特色和地域文化内涵,通过微信朋友圈、视频号、抖音号等社交媒体平台传播活动,提振全县人民“爱家乡”的精气神。
3.主题明确。突出青年视角,聚焦日新月异的家乡变化,着力展示青年学生眼中的家乡之美。
提交方式
1.信息获取:关注“赞皇共青团”微信公众号,阅读我为赞皇代言,来为景区点赞,争做“最美家乡代言人”相关推文。
2.参赛方式:
(1)个人自荐:参赛个人直接报送到指定邮箱zhtw@163.com,邮件主题标明“自荐+姓名+我为家乡代言+参赛作品名称”。
(2)组织推荐:以各乡镇(街道)、机关部门为单位统一推荐。
相关说明
1.入选后将有工作人员进行通知,并在“赞皇共青团”公众号设专栏进行展播。
2.征集活动结束后,团县委将为入选者颁发“最美家乡代言人”荣誉证书。
注意事项
参赛作品应在上述活动范围之内,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体现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体现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价值取向。不得出现不文明用语、不得有淫秽、暴力、恐怖等内容。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或单位原创,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严禁剽窃、侵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将取消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主办方有权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但不限于集结出版、网络视频图文短剧脚本改编,作者享有署名权;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手持阅读器终端版权使用权。
邂逅美景
图片来源:赞皇融媒
主办单位:共青团赞皇县委
编辑:安靓静
审核:刘子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