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在行动 | 文明待客从你我做起(社会公众准则篇)

春暖花开 阳光正好
四海宾朋齐聚威海
文明旅游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只有文明时时相伴
才会邂逅一路好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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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两城”创建,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文明好客意识,树立威海文明好客旅游目的地形象,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实现“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小编整理完成《文明待客100条》,供广大民众和旅游服务单位参照执行。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好客东道主意识,做文明待客山东人。
2.遵纪守法,合法合规经营。
3.对游客真诚热情,礼貌友善,遇见游客主动打招呼,用语文明,举止得体。
4.对游客文明礼让,公共资源游客优先。

5.视游客为家人,主动为游客提供方便和服务;当游客问路时,要帮助指明路线,必要时亲自为游客带路。
6.争当旅游志愿者,积极参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
7.尊重游客民族和宗教习惯,不刁难嘲讽游客。
8.尊重游客隐私,不干扰游客活动。

9.关注游客诉求,积极为游客排忧解难;游客提出的问题自己无法解决时,及时联系有关部门提供帮助。
10.注意公共文明,不在公共场所坦胸裸背、污言秽语、衣冠不整等。
文明旅游,从我做起
从现在做起

审核: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