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新址公共服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提高项目采购质量,防范采购风险,现面向社会公开评选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新址公共服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二、代理范围
本项目招标代理全过程。
三、招标代理机构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陕西省财政厅备案,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记录。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综合实力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数占重要比例。
5.拟服务我方人员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规和采购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职人员。
6.近三年从事过省、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货物类采购工作,业绩优良。
7.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在宝鸡本地。
四、响应文件清单
1.投标承诺函(格式自定,包括质量、收费报价等方面的内容)。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信证明复印件等。
3.公司简介(资格、资信、组织机构、人员结构、获奖情况以及制度建设情况)。
4.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省、市政府部门“货物类采购”项目服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7.收费报价(以国家现行规定为基础,结合市场自主报价,但不得高于指导价)。
8.评选文件一式四份,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代理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资料递交时间
2024年2月1日下午17:00之前报送至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办公室(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2号楼A座一楼),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917-3267000。
六、评审标准
本次采用综合打分方式,从综合能力、代理业绩、服务团队整体评价、代理文件的规范性、报价等方面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定。评选结果在“宝鸡旅游”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投诉举报并经查实的,将取消资格。
附: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新址公共服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评选标准
-END-
编辑: 陈萌 审核: 苏强
转载须告知并注明出处侵权必究!
信息来源: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
如有侵权或转载版权问题
请及时联系微信运营方
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
以便我们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