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车限行通告
海阳融媒
2024-01-20 20:30:23

原标题:关于货车限行通告

警方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确保道路安全,持续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净化群众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将我市货车通行管理措施补充调整如下:

一、老城区:东凤大道(不含)以西,海阳路与海天路路口以东,海天路(不含)以北,虎山街与东凤大道路口以南的区域,6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含重型载货汽车,重型半挂、全挂牵引车,重型半挂、全挂车,重型专项作业车,轮式机械车)通行。

红色实线表示限行路段,红色虚线表示不含此路段;红色标线区域内为限行区域。

二、新城区:西安路(含)以东,益港路(不含)以西,海翔路(不含)以南的区域,6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含重型载货汽车,重型半挂、全挂牵引车,重型半挂、全挂车,重型专项作业车,轮式机械车)通行。

红色实线表示限行路段,红色虚线表示不含此路段;红色标线区域内为限行区域。

三、海滨路(东凤大道—岚丁线)路段全天禁止大型货车(含重型载货汽车,重型半挂、全挂牵引车,重型半挂、全挂车,重型专项作业车,轮式机械车)通行。

红色实线表示限行路段。

四、海景路(益港路—阳瑞路)路段全天禁止大型货车(含重、中型载货汽车,重、中型半挂、全挂牵引车,重、中型半挂、全挂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轮式机械车)通行。

红色实线表示限行路段。

交警大队将根据道路交通状况随时进行调整并及时发布通告。

涉及民生保障及其他确需在限行区域通行的车辆,请通过“交管12123”APP端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业务咨询请拨打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管理科电话:0535-3284572。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前期通告的以上路段货车通行管理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此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 |融媒君

二级审核|王朋祥

三级审核|薛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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