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非常感谢对在藏干部的关心关爱,制定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育儿假等一系列政策,有效缓解了父母子女多地分居的干部职工“上不能侍老,下不能抚小”的两难处境。
其称,目前护理假仅限于独生子女,可现实中有很大一部分非独生子女干部也面临着双亲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佳的困境,“休假期间大部分时间不是陪老人就医,就是自己需要就医,老人长年是兄弟姐妹独自照顾,压力很大。”
其表示,恳请组织和领导考虑完善相关制度,适当给非独生子女也安排一下护理假。
对此,1月19日,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发布回复称,该网友的留言已转相关部门阅研。
此前,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干部职工生育三孩,可享受带薪产假一年,在海拔4000米以上地区或边境县工作的干部职工生育三孩可享受带薪产假一年半(含国家法定产假假期),配偶享受陪产假30天(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假期中)。
干部职工按规定生育,在子女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人每年可享受育儿假15天。干部职工是独生子女的,其父母只要有一方年满60周岁以上,每年都享有15天护理假。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人民网领导留言板、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