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陈静
近日,全国文旅圈,掀起了一场流量热潮,各地官方文旅账号,在短视频等网络平台,发布大量作品,宣传当地文旅,助力当地文旅出圈。
其中,河南文旅、四川文旅等内容,是其中的吸睛热点,原因在于,这些地方的官方账号发布作品数量多、质量高,通过多个策划、活动,频繁登上热榜。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账号(网络截图)
热度高涨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小插曲。1月16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微博发布严正声明,指出,“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为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唯一官方账号名称,其他所有“河南文旅”之账号均为侵权冒用。
河南文旅表示,请各“河南文旅”、“河南旅行推荐官”、“00后”等账号即刻停止侵权,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始终保留追究法律责任之权利。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声明(网络截图)
记者查询发现,在网络平台上,全国各地的文旅官方账号,多以“某某文旅”命名,而河南文旅官方账号名称为“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文旅厅声明中提到的“河南文旅”“河南旅行推荐官”等账号,这些账号是自媒体,发布的内容也是河南当地旅游相关的情况,其中仅“河南乐游文旅”一个账号的粉丝高达19万;“河南旅行推荐官00后”,之前发布过很多大火的作品,包括河南文旅美男计等火爆内容。也有一些自媒体账号让网友混淆,无法分辨。
河南文旅侵权声明发布后,也引发了网友大量讨论和关注,有网友留言“那个,河南旅行推荐官00后,挺不错”;也有网友表示,这些账号是在故意蹭流量。目前,“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账号在短视频平台的粉丝数高达200多万,每天更新作品几十条,单个作品点赞数量上万,单个作品与网友的互动留言上千条,“那些账号一旦打着河南文旅的旗号卖货,万一卖假的可以把河南打入深渊,非常支持这个声明”。
“河南文旅”等账号已查询不到
这份声明引发了持续关注,1月17日,1月18日,记者致电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处,但一直无人接听电话。1月18日,记者又查询了短视频网络平台发现,之前提到的“河南文旅”“河南旅行推荐官00后”等账号,已经下架,在该平台查询不到了。
律师观点:
存在侵权行为
公众易将自媒体发布内容认为是官方发布
四川分忧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仁根律师表示,这种行为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还可能涉及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作为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络账号,若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故意去依傍、混淆、虚构、关联,用来吸粉、传播不实消息甚至获取非法利益,轻则按网络治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禁言、削粉、销号、封号处理,重则涉嫌招摇撞骗,进行治安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商业账号长期使用,具有一定知名度,可以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他人故意依傍,就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都规定,擅自使用他人持有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标识,足以引人误认,那就构成不正当竞争,都是会承担法律责任的。
王律师提醒,网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自媒体一切虚张声势的行为都是会显形的,还是要踏踏实实,做自己的内容和原创,才可能在内卷中赢得别人的尊重和生机。
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燕认为,“类似‘河南文旅’等账号发布相关内容,公众可能误以为是官方发布的内容,是存在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典》,侵权行为存在之后, 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风险,要看这些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例如侵权账号是否导致不良后果,如果存在一些不良后果,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可以要求他们发布道歉声明,甚至关闭账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