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湖北省考试院官网发布《湖北省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通知正文如下:
湖北省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2日至14日进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月21日9:00至2月28日17:00。
二、报名条件
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社会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3.助学班考生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
4.自2022年起,我省2018年以前注册的在籍考生未完成原专业计划考试的,请依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否则将无法报考。请考生提前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中操作完成。新旧专业转接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查看。
5.根据《关于调整行政管理、新闻学等部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鄂自考[2020]18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起,未毕业的原主考学校在籍考生须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或选择其他主考学校专业,方可继续报考。完成专业考试计划、符合毕业条件的,办理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毕业证书。
三、报考流程
1.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附件2)。
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并在生成缴费订单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
3.考生未完成缴费时,可进入“缴费清单”撤销订单并修改报考课程,一旦网上缴费成功,不得删减、更改报考课程,不接受退费申请。因缴费对账有时间限制,缴费订单一经生成,15分钟内无法撤销。考生在2月28日16:45后生成的缴费订单,在报考时间截止前无法撤销订单及修改报考课程,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
4.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费费用。助学班考生由主考学校完成集体报名缴费。
四、打印考试通知单
考试前10天,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
五、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
1.成绩将于5月15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5月15日至17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5月27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核内容包括:答题卡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有无漏评;小分合计后是否与总分一致或其它异常情况等。
2.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于5月10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一经公布视为送达。请相关考生凭本人手机号绑定的准考证号和密码及时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对送达的违规处理决定书进行查收。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在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复核决定将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
其他注意事项、报名咨询电话及相关附件下载请点击上方图片查看官方通知全文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月8日
1月11日,湖北省考试院官网发布《2024年上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须知》通知正文如下:
我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将于2月26日启动,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一)省内转考,由考生自行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办理,时间不限;
(二)转至外省的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3月1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4日—5日;
(三)外省转入的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22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26日。
二、办理流程
(一)省内转考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自行申请转出。
2.面向学校开考专业的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转出。
3.转考完成后,成绩归档至转入准考证号内。办理流程见附件1。
(二)转至外省
1.考生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2.考生申请时需将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外省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上传至考生服务平台,由考籍所在地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
3.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考生,须在退回申请后48小时内补齐补正。办理流程见附件2。
(三)外省转入
1.外省转入我省条件:
(1)考生在我省注册取得考籍。
(2)考生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课程成绩。
(3)在我省未曾开考的课程成绩不予接收。如需了解转入课程是否符合我省要求,请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外省转入菜单进行查询。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转入,考籍所在地对考生的转入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电子相片、课程成绩及笔迹卡等,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办理流程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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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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