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文旅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宁波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专项资金,是指市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统筹用于文广旅游产业实力提升,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国家重点旅游城市和现代化滨海旅游名城建设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基本原则:“政府引导、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公开透明”
各级教育相互衔接,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群众受教育渠道大幅拓宽。省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 95.3%,省特色示范普高比例达到65%,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达到17.67 万人。宁波大学、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先后获评国家“双一流”“双高”建设高校,宁波连续 5 年稳居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一方阵,率先全部通过省教育基本现代化评估验收。……详情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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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