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阮叶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闵云出席会议并讲话,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条例草案起草工作专班组长、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楼婷汇报了条例修订工作推进情况并对修订草案(初稿)进行了解读。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及市人大相关委室代表对条例修订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条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闵云强调,乡村旅游条例修订是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必然需求。修订工作要坚持问题引导立法,牢牢把握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目标,紧扣“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发展”两个关键词。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百姓之心为心、以百姓之念为念,让法规载满民意、回应民需、体现民情。要突出地方立法特色,突出以新发展理念引导乡村旅游绿色低碳发展的“湖州特色”。同时她强调,条例修订要充分体现预判未来发展趋势的前瞻性、部门合作推进的联动性、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的融合性。
市委常委、副市长、条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阮叶萍充分肯定了我市乡村旅游发展及条例修订的前期工作,她指出,修订工作要抓牢“三个重点”:一是找准特色定位。把“绿色低碳”的标识再突出,把全域旅游的优势再放大,把“两山”转化通道再拓宽。二是深入开展调研,确保修订工作的针对性、适用性、实操性。三是充分论证斟酌,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她强调,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主动配合,激发社会主体积极参与,严格按照立法时序进度抓好落实。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修订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市人大立法工作安排,《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修订工作被列入我市2024年一类立法计划。
会前,领导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闵云带队赴吴兴区妙西镇开展条例修订工作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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