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焰即时#(撰文 赵三军)近日,山西晋中市和顺县居民程秀明通过个人社交账号实名举报称,“山西昔阳县法院法官王某接受案件当事人安排的旅游”。另一知情人也表示“程秀明举报的情况属实”。据赤焰新闻了解,此前,当地纪检部门已对此事作出“查否”结论,当地检察机关表示将对此事进行复核。
程秀明通过个人账号实名举报
12月8日,程秀明通过个人短视频账号举报称,2016年春,王某接受案件当事人邀请赴广州、长沙、珠海等地旅游,存在同乘动车、同住酒店等违纪违法行为。
12月27日,赤焰新闻与程秀明取得了联系。他表示,当时邀请王某旅游的是煤老板陈某,他是在与陈某打官司的过程中了解到这一情况的。程秀明称,王某接受陈某的旅游和吃请一事,陈某曾实际控制企业的原管理人员施某也对此知情。
12月28日上午,施某在电话中向赤焰新闻表示,“程秀明举报的情况属实”,“我当时在陈某的公司担任管理人员,了解陈某安排王某到珠海、澳门等地旅游的情况。”施某还称,他是看不惯陈某的做法,才愿意站出来实名作证。此外,施某还透露“陈某涉嫌存在其他违纪违法的情况”。
12月28日上午,赤焰新闻拨通了昔阳县法院办公室的电话,工作人员称,已注意到程秀明的举报。此外,该院政治部工作人员对此表示,会将程秀明举报的情况向领导汇报。当天下午,赤焰新闻致电昔阳县纪委,工作人员称,处理结果只向当事人公开。
12月28日晚间,晋中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向赤焰新闻表示:程秀明此前向纪委举报王某的问题,当地纪委的调查结论为“查否”,“被举报的陈某和法官王某没有交集,没有同行同吃同住”。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将把程秀明的举报事项交给基层检察院进行复核。
编辑 李影 程序编辑 赵雅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