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乱象“黑榜”名单
为弘扬诚信文化
打击整治消费乱象
引导市场主体诚信自律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特开设“消费乱象黑榜”
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
出租车、网约车司机熟悉本地生活消费环境,外地游客喜欢在乘车时向他们咨询旅游、购物、就餐等信息。个别商家利用了这一点,承诺向出租车、网约车司机支付回扣,让他们引导、推荐游客到自己的门店消费。
商家以这种方式获得客源,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因支付高额回扣所减少的利润,往往通过降低食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找补回来,突出表现为质次价高,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去年以来,渝中区市场监管局出重拳打击此类乱象,依法查办了一系列商业贿赂案件。现公布四起典型案例。
1
渝中区夯鸿火锅馆(渝中区南纪门街道文化街72号附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00103MAAC1MDE96
经营者:赵大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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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香半城美蛙鱼江湖菜(渝中区南纪门街道凯旋路98号物理层第一层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00103MAACD6RX5X
经营者: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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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渝中区渝九格老火锅店(重庆市渝中区凯旋路96号7-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00103MA605M7J53
经营者: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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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庆芈焱焱老火锅有限公司(渝中区七星岗街道和平路281号2层1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3MAABWFEMX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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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销售是经营活动中常见的营销手段,但部分商家使用“到店即赠送礼品”或“购买任意商品即可参加抽奖”的套路,在卖场、商场内收银处发放奖券。通过故意让消费者中奖的方式,将消费者引流到销售珠宝玉器柜台,设定低折扣购买特定商品,或仅需支付手工费即可购买特定商品等奖项,利用消费者“中大奖”的心理,蒙骗消费者购买价格虚高的珠宝玉石。
这种在销售过程中误导、欺骗消费者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模糊了交易价格,影响了消费者的理性决策,进而扭曲市场机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今年以来,渝中区市场监管局聚焦“促销”这一热点现象,精准打击不正当有奖销售,着力规范经营者促销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公布2起不正当有奖销售典型案例。
1
重庆广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朝天门街道嘉陵滨江路80号(洪崖洞民俗风貌区1楼珊瑚礁珠宝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3MAC16ECR80
法定代表人:罗国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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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渝中区记忆思光工艺品店【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街道民权路51号(瑞富购物中心)平街1层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00103MAAC9C7H1B
经营者:马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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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登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
输入企业名称、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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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丁政义
副总编/余满生 责编/田一柯
编辑/吕松泽 校对/孟佳
来源/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