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级人民政府申报、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申请,我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择优确定,现推荐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镇等3个镇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桂林市灵川县海洋乡大桐木湾村等4个村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12月25日—12月2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反映(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
联系电话:0771—5529050
传真:0771—552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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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30021
附件: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拟推荐名单
附件
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推荐名单
一、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
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镇
桂林市阳朔县阳朔镇
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
二、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
桂林市灵川县海洋乡大桐木湾村
北海市涠洲镇盛塘村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甲篆村
百色市乐业县百坭村
再看一下
信息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设计| 黄伊莹 罗琳
校对| 甘维良 凌雪丽
责编| 雷鑫莹
总编| 才巍 李志雄
运营| 广西文化和旅游创新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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