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指示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红色旅游景点、红色教育基地及其周边纪念品、工艺品批发零售市场等场所广告市场秩序,压实广告发布审查责任,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发布审查提示如下:
01
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将红色旅游娱乐化、庸俗化的不良营销宣传广告。
02
严禁设计、制作、发布以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为噱头的不当营商活动广告。
03
严禁设计、制作、发布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尊严和利益、伤害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感情、妨碍社会稳定、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
04
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利用或者变相利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党的二十大相关决议、党的二十大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的商业广告。
05
严禁设计、制作、发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及天安门、华表等元素的商业广告。
06
严禁设计、制作、发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以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商业广告。
供 稿 | 广告监督管理科、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图片 |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2023年度干部光荣退休仪式
点击图片 | 石家庄创新推出“双站共建”模式维护消费者权益 守护食品安全
动动小手 点个【在看】再走
上一篇:钓上一尾罗非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