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滨河大道秩序,保持滨河大道两岸卫生整洁,提升城市文明品质,解决市民在游玩期间乱扔垃圾、露天烧烤和损坏绿地等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范围:滨河大道两侧(南外环以北、北外环以南)。
二、禁止内容:
1、禁止一切露天烧烤;
2、禁止乱扔拉圾、污染地面;
3、禁止车辆乱停放、占压绿地;
4、禁止损坏花草树木。
三、对拒不执行通告要求,违法进行露天烧烤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对拒不执行通告要求,乱扔拉圾、污染地面,车辆乱停放、占压绿地、损坏花草树等违法行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依据《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予以处罚。
五、对阻扰、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12日
来源:聊城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