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1日,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对于“双节”期间重大价格违法违规案件,要依法从快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并记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通知》要求切实落实旅游景区、客运市场服务、酒店餐饮行业价格监管工作,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西安市旅游业健康发展。
旅游景区在假期期间及之前1个月内不得提高门票价格,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6个月向社会公示。旅游景区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优惠范围、优惠幅度和景区游览车、索道、观光车、景区管理的停车场、表演及其他服务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
《通知》还要求各网约车平台应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假期期间不得借机随意调整计价规则,增加乘客出行支出,网约车运营者,不口头议价、不绕路绕行,自觉维护西安旅游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