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拓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进一步提高居民幸福感,我区积极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自本月起我区2处公园绿地试点开放共享,市民、游客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在绿地上开展铺设地垫、搭建帐篷、运动健身、休闲游憩等活动。
区城市管理局多次实地调研,划定开放共享区域、完善周边配套服务设施,选择了党员先锋林区域绿地、市民广场北侧游园区域绿地开展共享试点工作。

绿地的管理水平不仅代表了城市形象,也体现了城市的文明发展程度。共享是开端,更重要的是共护共治,这离不开市民的自觉自律。为保证共享绿地试点工作的持续性,避免过度踩踏影响花草树木正常生长,区城市管理局向市民温馨提示以下内容:
1.绿地开放共享时间段为10:00 — 22:00。
2.开放共享期间可使用野餐垫;可搭建中小型家用帐篷(占地面积小于5平方米,高度不超过1.5米),不得设置大型帐篷:禁止在草坪上打钉固定帐篷等设施:禁止利用树木设置吊床。
3.请爱护公共设施,爱护树木、草坪,不实施吸烟、酗酒、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做好垃圾分类投放,不干扰其他游客的正常游园。禁止在草坪内跳广场舞、踢毽子、跑步、踢球、跳绳等剧烈运动;禁止擅自引火、烧烤、宿营以及进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禁止使用明火;禁止燃放烟火爆竹。
4.请遵守文明游园守则、公园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及公园其他管理规定,有序开展开放共享区的运动健身、休憩、游玩活动。
5.草坪养护期请勿进入,以保障草坪复绿。
6.因帐篷搭建或露营活动造成安全事故、损坏公共设施等,行为实施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后期,区城市管理局将持续进行多元化、多样化探索,逐步推进其余批次试点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休闲场地。
来源:区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