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了一则关于旅行途中发生意外导致的纠纷案:50多岁男子报低价旅游团,但是在擅自攀爬陡峭长城途中猝死,最终法院判决旅行社承担60%的责任!

李斌,男,50多岁,家住陕西西安。
2021年6月,在朋友的推荐和介绍下,李斌报名参加了蓝海旅游公司组织的旅游团,本次旅游是针对中老年举办的北京大巴五日低价游,费用仅为288元,成团人数是12人。
此外,枫景旅游公司是蓝海公司在北京联系的地接社,两个旅游公司共同负责整个旅游团在北京的旅游活动。

2021年6月11日早上5点30分,就开始了当天的旅游。同时,按照原定计划,下午13点30分到达长城景区。
在前往长城景区的大巴车上,蓝海公司负责人也在途中提醒游客,长城景区的西侧比较陡峭,不要前往。但是据当时同行的其他旅客反馈,蓝海公司提醒时李斌正在睡觉。
等到了长城景区门口,北京地接社枫景公司的导游将门票发放给了游客后,没有同行,而是由蓝海公司导游带队进入景区。

在长城景区自由活动时,李斌脱离队伍前往陡峭的西侧景区。当天下午景区的温度在36℃左右,李斌在攀爬长城的途中晕倒在了台阶上。
随后,蓝海公司导游在接到通知后随即赶往事发现场,拨打了120急救,并对李斌进行了紧急的心脏复苏和人工呼吸。
最终,李斌因抢救无效宣布死亡。经过公安机关的司法鉴定,李斌的死因为猝死。
事发之后,李斌的妻子、儿子以及父亲,将蓝海公司、枫景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共同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提出90余万元的赔偿。

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受理此案,经法院调查审理后认定,蓝海公司虽然在旅游途中作出了危险提醒,但是没有确认所有游客都听清,蓝海公司的提醒义务存在瑕疵。
此外,法院认为,蓝海公司本次旅行是中老年群体,理应尽到比普通旅行团更高的保障义务,而旅行行程安排的紧凑、不合理,为死亡事件埋下了隐患,同时没有对脱离队伍的李斌及时劝阻,对事故产生负有责任。

而枫景公司是北京的地接社未与李斌签订旅游服务合同,不需要承担合同责任。
同时法院还认为,李斌作为一个成年人,未对自己的身体状况作必要的评估和检查,自行前往陡峭景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终经过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庙后街人民法庭庭审宣判,蓝海公司对李斌死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李斌自负40%的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
判决结果出来之后,蓝海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蓝海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此事随后在网上曝光,是谁死谁有理还是理应如此,针对这个判决结果,引发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表示,旅行社已经做了提示,而且事发之后采取积极手段进行抢救,是游客自己不听劝,私自离队前往他处,都是成年人,出了问题应该自己承担。
也有网友表示,早上5点半就开团,老年人身体能吃得消?大中午的爬长城,这个本身就不合理,旅行社就应该承担责任。

其实关于中老年旅游过程中事故频发,也是近些年来的一个普遍现象。
老年人本身有更多的时间,旅行团有业务需求,造成了中老年旅游呈现井喷的现象。但是,中老年作为特殊群体,旅行配套的时间安排、健康状态、体力等依然沿用传统的旅游制度,没有形成特殊群体的专门保护。
人没事,你好我好大家好,人一旦出问题,就是相互扯皮推卸责任。
在这方面,监管部门应该加大特殊群体旅游规定的制定,加大管控力度,落实违法后果,让有法可依落实到有法必依。这样才能减少中老年旅游事故频发现象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