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与物遗只是研究时候的侧重点不同,物遗中包含了非遗,非遗也需要实体物质(比如最核心的元素:人)作为载体,所以保护时候更提倡两者都共同进行整体的保护,不要完全割裂开来对待。非遗是活态的文化,传承更需要在当下的日常生活方式中继续去延续和使用;物遗是静态的文化,传承更需要注重实体本身的保存与修复,因此保护非遗与物遗的侧重点不同,不能一并将它用固化和静态化的模式对待。例如昆曲,它的物遗部分包括作品的工尺谱、道具、服装、戏台......可以将这些历史上形成的物质资料存放在博物馆中进行展陈保存。(例如苏州昆曲博物馆),但它的非遗部分包括昆曲表演中“唱念做打”一整套程式内容,需要昆曲艺术工作者实际的演绎,并且作品会随着时代发展加入新的创作内容,以及会产生新的题材演变,这就需要昆曲进行人与人之间的代代相传才能产生这些变化的可能性(例如白先勇《青春版牡丹亭》)。非遗是精神性的文化内容,需要观众实情实景的体验才能感受到里面包含的丰富情感,仅靠把表演过程刻录后存放在博物馆中,进行循环播放,观众获得的永远是二手经验,这不仅会折损内容的精髓,也失去了它存活下去的根基,也就是人的参与,表演者和观众的共同参与。(类似行为艺术,行为艺术本身过程才是重点,最后形成的“文件”只是一种记录。)因此主要区分是保护方式的侧重点不同:1.非遗主要通过人作为载体传承;物遗直接落实在保存实体本身。2.非遗更强调变,延续和活态、需要文化内容创新和演变;物遗强调不变,保存好实体本身,不能产生破坏性的修复行为。3.非遗的形式更无形化,例如一项非遗内容可能包含的技艺、审美、口诀、情感、本土文化等;物遗的形式直观可见,例如工具、场所、作品本身、文件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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