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
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3.
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在景区门口设立防火检查站,提示游客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程序,促进旅游景区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及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有关评定细则进行。
第三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从事旅游经营业务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旅游景区,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第五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是指对具有独立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旅游景区进行评定,对园中园、景中景等内部旅游点,不进行单独评定。
第六条 国家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的制订工作,负责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本地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并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根据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的委托,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相应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 3A级、2A级、1A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托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可以向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再行委托。 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被公告为4A级旅游景区一年以上的方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5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第九条 各级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按照“创建、申请、评定、公告”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 参加创建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评定细则的要求,制定创建计划,明确责任目标,落实各项创建措施。
第十一条 旅游景区在创建计划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检结果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和细则规定的旅游景区,填写《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并向当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提出评定申请。经当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审核同意,向上一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参加相应质量等级的正式评定。
第十二条 现场评定工作由负责评定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委派评定小组承担。评定小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核、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现场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 现场评定符合标准的旅游景区,由负责评定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批准其质量等级,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四条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适时公告新达标的各级旅游景区名单。
第十五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现场工作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查员担负。根据所评定的旅游景区的资源类型与特色,应有一名相应专家作为评定小组成员。
第十六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分为国家级检查员和地方级检查员。国家级检查员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聘任。地方级检查员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聘任。
第十七条 检查员要接受旅游景区的监督,不得徇私舞弊。各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要加强对检查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违规行为的检查员取消其检查员资格。
第十八条 被委托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出现违规操作的,上级评定机构可以撤销委托其已获得的最高等级的评定权限。
第十九条 各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对所评旅游景区要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监督检查采取重点抽查、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访以及社会调查、听取游客意见反馈等方式进行。全面复核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 等级复核工作主要由省级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和实施。全国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计划、有重点进行复核。
第二十一条 经复核达不到要求的,或被游客进行重大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景区,按以下方法作出处理: 1、由相应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对于取消或降低等级的景区,需由相应的评定机构对外公告。 2、旅游景区接到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通知后,须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上报相应的等级评定机构。 3、凡被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自降低或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新的资质等级。
第二十二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权限如下: 1、1A、2A、3A旅游景区达不到标准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权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降低或取消等级的通知,须报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2、4A、5A旅游景区达不到标准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权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并报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如认为应作出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须报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批。 3、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权对各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作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通知的处理,但需事先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标牌、证书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由相应评定机构颁发。
第二十四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牌,须置于旅游景区主要入口最明显位置,并在对外宣传资料中正确标明其等级。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二00五年八月五日起施行,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制定的《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办法》同时废止。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 旅游局局令第 23 号)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国家标准(GB/T17775-2003)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本细 则共分为三个部分:
细则一 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1、本细则共计1000分,共分为8个大项,各大项分值为:旅游交通130分;游览235分;旅游安全80分;卫生140分;邮电服务20分;旅游购物50分;综合管理200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145分。。
2、5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950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0分,3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750分,2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600分,1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500分。
细则二 景观质量评分细则
1、本细则分为资源要素价值与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九项评价因子,总分100分。其中资源吸引力为65分,市场吸引力为35分。各评价因子分四个评价得分档次。
2、等级评定时,对评价项目和评价因子由评定组成员分别计分,最后进行算术平均求得总分。
3、“规模与丰度”评价因子中的“基本类型”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4、5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90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0分,3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70分,2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60分,1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50分。
细则三:游客意见评分细则
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对游客意见的评分,以游客对该旅游景区的综合满意度为依据。2、游客综合满意度的考察,主要参考《旅游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的得分情况。
3、《旅游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由现场评定检查员在景区员工陪同下,直接向游客发放、回收并统计。
4、在质量等级评定过程中,《旅游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发放规模,应区分旅游景区的规模、范围和申报等级,一般为30~50份,采取即时发放、即时回收、最后汇总统计的方法。回收率不应低于80%。
5、《旅游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的分发,应采取随机发放方式。原则上,发放对象不能少于三个旅游团体,并注意游客的性别、年龄、职业、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均衡。
6、游客综合满意度的计分方法:
(1)游客综合满意度总分为100分。
(2)计分标准:
①总体印象满分为20分。其中很满意为20分,满意为15分,一般为10分,不满意为0分。
②其他16项每项满分为5分,总计80分。各项中,很满意为5分,满意为3分,一般为2分,不满意为0分。
(3)计分办法:先计算出所有《旅游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各单项的算术平均值,再对这17个单项的算术平均值加总,作为本次游客意见评定的综合得分。如存在某一单项在所有调查表中均未填写的情况,则该项以其他各项(除总体印象项外)的平均值计入总分。
7、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游客意见综合得分最低要求为
5A级旅游景区:90分
4A级旅游景区:80分
3A级旅游景区:70分
2A级旅游景区:60分
1A级旅游景区:50分
广义的特许经营包括商业特许经营和政府特许经营。我国现行法律以及国务院出台的《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年修订,下同)等国家层面法规中均未对景区特许经营的含义作出具体明确的界定。
对景区特许经营的定义一般见于地方政府发布的景区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如《贵州省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特许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已废止)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特许经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按照特定程序、法定标准和条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有偿取得从事风景名胜区内整体或者单个项目投资、经营权利的活动”。长沙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6】55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指特许经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按照相关条件和程序,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有偿取得从事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已建成景区内整体或者单个项目投资、经营资格的活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第十一届三、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切实做好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验收、认定、管理等工作,依据《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对于旅游景区来说,人流量很大,必须是需要标识牌的,有了它,游客在景区游玩才会更加便利。对于景区标识牌规范标准,根据不同级别的景区,标准规范也会不一样,以当地标准规范为准,这个可咨询当地负责部门。下面就来简单介绍一下景区标识牌的规范标准,景区标识是根据游客的视觉感受,游客的游览路线,景区业态分布分类的来引导,指引游客游览。同时,景区标识分为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和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两部分,其中旅游景区标识归纳为五大类。
一、景区总导览图及景区分区导览图
景区总导览图主要内容应有旅游景区的全部介绍文字及游览路线图,景区获得相关的荣誉、奖项或称号,如世界自然(文化)遗产、5A/4A等相关景区质量评定等级、世界(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国家风景名胜区等。还应正确的标识出主要景点及旅游服务设施的位置,包括各主要景点、各主要旅游活动的地点、游客中心、停车场、厕所、出入口、医务室等相关的服务设施及相关的电话,如景区的咨询、投诉、救援等电话号码。
二、景区景点介绍牌
景点景物介绍牌是介绍景区主要游览内容必不可少的导览服务设施。每个景区都有景区独特的特色和吸引力,有些景点景物介绍牌壮观,形象生动、造型特别,比较直观的了解景区的特色特点;也有些景区景物牌看似平常,却能产生巨大的科学、历史、文化价值。如果没有景点景物介绍牌,或者设置不规范,游客常常无法正确的或全面了解所在景区的文化内涵及特色。无法真正的对景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因此景点景区介绍牌尤为重要。
三、景区道路导向指示牌
道路导向标识是引导游客游览景点的重要导示牌,正确的引导游客到达功能区的最重要标识牌。安装位置在明显的无障碍区域,文字清晰明了,容易记忆和找寻。视觉高度适中,避免出现设置位置不当遮挡观景视线,充分考虑游客的阅读习惯和视力范围。道路导向标识的设置数量要结合景区实际情况而定,过少则失去了引导游客的作用,过多则增加景区管理成本,影响景区美感。
四、警示关怀牌
景区内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等一些温馨提示牌、警戒、警示牌。
景区内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所以需要提醒游客应特别注意的地方设置此种标牌。这类标牌又可以分为提示性标牌、警示性标牌
九寨沟实行的淡旺季门票规则。(旺季时间为4月1日至11月15日,淡季时间为11月16日至次年3月31日)。九寨沟旺季门票220元/人,淡季80元/人,景区观光车旺季90元/人,淡季80元/人。
九寨沟优惠票:门票旺季170.00/人,淡季70.00/人,观光车旺季90淡季80元。优惠对象: 现役军人、残疾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及在校学生,请凭有效证件购买优惠门票和全价车票。
九寨沟门票免票对象:1、身高在1.30米以下儿童免门票和车票。2、现役伤残军人、离休干部请凭有效证件免购门票,另购车票。
九寨沟观光车票旺季90.00/人,淡季80.00/人。
四川省是中国著名的旅游胜地之一,拥有众多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以下是一些比较著名的旅游景区:
峨眉山:峨眉山风景区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境内,被誉为中国佛教名山和文化圣地。
九寨沟:九寨沟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境内,以其多彩的湖泊、多姿的森林和多瀑的山间瀑布而闻名。
雅安熊猫基地:雅安熊猫基地位于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是全国最著名的大熊猫繁育研究、保护中心之一。
塔公草原:塔公草原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是中国西南地区最大的高山草甸之一,拥有秀美的风景和丰富的藏族文化。
青城山:青城山位于四川省都江堰市青城山镇,是中国著名的旅游胜地之一,以其独特的自然风光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而广受游客喜爱。
除以上景区外,四川省还有很多其他著名的旅游景点,如峨眉山大佛、都江堰景区、黄龙景区等。
发展旅游业,应当坚持科学、和谐、可持续发展和坚持政府引导调控、市场运作、行业自律的原则,注重对旅游资源环境的保护和适度开发,因地制宜、合理利用,防止资源浪费及污染,提高旅游业发展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其他投资主体参与开发、经营旅游项目。
摆渡车操作工作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晋城市同源环保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厦建材摆渡车操作工作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晋城市同源环保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厦建材的摆渡车操作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职责
3.1 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岗,做好生产的准备工作,一切按照车间生产管理制度办理。
3.2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摆渡车的正常运行。
3.3 按生产工艺所需,认真准确对好轨道,不得有错位的现象发生,违反规定的扣50元。
3.4 对该机要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发现问题应通知相关人员并协同及时处理。如无意识检查造成该机无法正常运行的,一次扣50元。
3.5 在操作过程中,高度集中精力,严禁摆渡车碰撞到其他障碍物,违反规定的扣100元。如造成重大损失,按经济价值赔偿。
3.6 清理好设备及场地卫生。
3.7 积极配合维修工开展工作,否则扣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