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习惯
海门地处长江下游北岸,系冲积平原,其土地涨坍不定。从后周显德五年(958年)建县到康熙十一年(1672年)的714年间,原有土地几乎全部坍光,仅剩一个乡及2000余人寄居南通。此后在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重建海门直隶厅至今,即从建县至今1150年间,曾两次建县(厅)。居民大多来自江南各地,少数则从北部南迁。为此,海门具有显著的移民习俗及其形成独特的移民文化。
首先谈住房。海门先民初到垦区,首先就地取材,搭建环筒舍,也叫滚龙厅,形似窑洞。用芦苇扎成把子,弯曲成长半园形的环,两端埋入土中,在两端的环中间立一柱子,柱顶横一竹子为梁,上面盖稀眼笆,笆两端着地,四周围以芦苇,上盖稻草即成。
此后土地逐步成熟,一般居民住草屋,有三架、五架的,用芦苇打成笆,笆与笆之间也连起来作成墙壁,连接处,特别是屋的四角,都用竹箴绞牢,切忌用铁丝,以防万一失火,竹箴一折就断,可以及时逃生。条件较好的人家盖砖瓦屋,墙壁有的是单砖叠成,有的仍用芦笆,并不十分牢固,一般用三四十年就可以了。
砌房前一般在屋后开一个池塘,俗称宅沟。池塘泥土堆砌作为屋基墩,以防水患。富裕人家,左右或前后都开沟,称为三厅宅沟、四厅宅沟,门前设吊桥或留一泥坝,俗称“富门坝”。宅沟水可以饮用、洗衣服、淘米洗菜等。沟里养鱼、养鸭可以改善生活,有了宅沟还可防火。
其次谈生活。开垦初期,移民煮饭采用的是“行灶”也叫“泥涂灶”,即用一个陶器,似缸,底尖小与一般灶的锅膛相近,口与锅的大小相配。晴天移置舍外,雨天移入屋内,非常方便。有了固定的房屋后,即用砖头砌灶,有独眼、二眼、三眼的不等。
海门沙地人一般习惯一天三顿吃干饭,闲时也有早晨吃稀饭的。由于外出劳动,田头较远,常带上高梁等粉做成的饼在中午田头充饥,久而久之,就把吃中饭叫做“吃点心”了。
由于外出劳动,需要注意天气变化,于是养成了清早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看天,关心天气变化。所以有“崇明人猜天,江西人识宝”的说法。
为了便于迁移,家庭组织比较小,子女结婚后,过了一个新年就要分家,独立生活,各自当家作主,无后顾之忧。
再谈祖坟。人死后入土3年,即开棺把骨头拾起来,俗称“拾骨头”或叫“接骨头”,也称“二次葬”。将骨头装入一种似坛非坛,口与身一样大小的陶器之中,俗称“骨甏”,上面倒扣一钵头,将头骨盖住,再用石灰浆封住接缝,不迁移的仍埋入土中;准备不久后迁移的可不埋,暂时置于原坟旁。贫困人家无地安葬,可置于路旁或岸边。迁移时,人们可以肩挑,车推,十分方便。若原有土地需要卖掉,而祖坟无处安放,或暂时不迁移,其地可照卖而坟不迁,但要另立存坟凭据,由买主交卖主执存,凭据上规定坟地范围,买主不得侵占,实际上即把祖坟寄存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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