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合同或约定,按照接待计划安排和组织游客参观、游览;
(二)负责为游客导游、讲解,介绍中国(地方)文化和旅游资源;
(三)配合和督促有关单位安排游客的交通、食宿等,保护游客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四)耐心解答游客的问询,协助处理旅途中遇到的问题;
(五)反映游客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安排游客会见、会谈活动。
为了更公平更合理更合法
不可以讲规矩。因为导游和客人是服务关系,服务关系就是意为着有可共同遵守的服务合同,一切都按合同来进行,规矩是指私下约定的行为指引,在目前正规的旅游市场是明令禁止的。
导游的工作内容: 根据事前与游客的约定/合同负责接待游客、安排交通、食宿及参观游览景点;为游客讲解使游客了解景点文化和旅游资源;解答游客的疑问,帮助游客处理旅途中遇到的问题等等。
这些都是导游的基本工作内容。如果是一家旅行社的专职导游,那么就相当于是这家旅行社的员工跟这家旅行社肯定是要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的,导游和旅行社之间就相当于是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一样,也需要正规的签订劳动合同,旅行社给导游交纳五险一金,导游就是旅行社的员工,旅行社是导游的工作的单位。
旅行社必须跟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要求,各单位和团体在使用员工时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被视为违规使用,一旦发生劳动纠纷,那必须就要按照劳动法的要求进行处罚,除了劳动保障局责成用工旅行社改成签订劳动合同外,还要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