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行证的签注类型一共9种
1、团队旅游签注(L):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团队旅游。(赴台团队旅游游客可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可签发最长1年且不超过领队证有效期的多次有效签注。)
2、个人旅游签注(G):(2019年8月1日期暂停办理)
3、探亲签注(T):
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根据入台许可期限和有效次数,依申请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4、定居签注(D):
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
5、应邀签注(Y):
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根据台办批准的“赴台批件”,可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6个月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6、商务签注(F):
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
(根据台办批准的“赴台立项批复”,可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6个月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7、学习签注(X):
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省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或在上述开放赴台就学省份且毕业于台湾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陆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根据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载明的学制签发相应的多次有效签注。)
8、乘务签注(C):
执行海峡两岸航运任务。(根据台办批准的“赴台批件”,签发1年或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9、其他签注(Q):
前往台湾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从事渔业劳务等事务。
(根据入台许可期限和有效次数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多次有效签注;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的,依申请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多次有效签注。)
对于持中国大陆护照的朋友来说,没有 台湾商务签证 这个东西。
所有的大陆朋友来台湾,入境台湾时都需要 入台证 ,而入台证依照不同的申请理由,分成:旅游(团队、自由行)、商务交流、参访、探亲、依亲团聚、学生等等不同的入台证。其中,需要来台湾谈生意、参加商务的会展等,则需要申请商务入台证。
商务参访类的入台证,是需要由 台湾方面发起,也就是由符合资格的台湾公司、或是有资质的组织机构,取得大陆申请人的相关资料以后,向台湾移民署提出申请(多数线上申请),移民署或做审核,必要时也会要求相关主管机构审核(例如:经济部、外贸单位、主管会展的单位),最复杂的,会有 联审,所有审核过关以后,移民署发出 商务入台证。
申请的台湾单位(公司、组织),将商务入台证的电子档案,寄给在大陆的申请人,大陆的申请人,凭著台湾发的入台证,再向当地的大陆出入境申请赴台的相关签注,在取得签注以后,就可以搭乘直飞的航班、船到台湾。
但是,因为这项申请的时间实在太长(台湾一般在一星期到幾个月),大陆的申请有时候也是幾天到一个月。因此,很多取得商务入台证的人,都直接拿港澳通行证去香港、澳门,然后转机去台湾,而不去申请大陆的相关签注。
台湾旅游签证是去台湾的必备证件。《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旅游,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内地居民赴台旅游需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严禁持护照等其它证件前往台湾。
去台湾的出入境签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前往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单位意见。
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8、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
(1)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出具的证明;
(2)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
一、台湾探亲签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大陆配偶已在台定居,取得身份证;
2、大陆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2个月,每年最多可以申请3次;
3、大陆12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在台定居;1、入台申请书2、护照复印件一份3、彩色白底2寸相片2张4、在职证明扫描件一张(加盖公章)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2份8、公证书(公证在职证明,身份)9、曾经入台参访旅者请特别提出告知三、办理程序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扩展资料收费标准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80元;2.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2] 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急件则在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办理单位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注意事项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 ,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日。2.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提出申请。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含)时,出入境管理局不受理签注申请,不予出境,证件持有人可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通行证延期手续。 如您首次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亲自前去出入境办理此证及加注G签,出证后可请人代领;如您已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仅需加注G签,则可委托他人代为送签。具体情况请询出入境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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