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新国标)
创始人
2024-12-20 03:31:26

1.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新国标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程序,促进旅游景区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及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有关评定细则进行。

 第三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从事旅游经营业务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旅游景区,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第五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是指对具有独立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旅游景区进行评定,对园中园、景中景等内部旅游点,不进行单独评定。

 第六条 国家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的制订工作,负责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本地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并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根据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的委托,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相应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 3A级、2A级、1A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托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可以向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再行委托。 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被公告为4A级旅游景区一年以上的方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5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第九条 各级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按照“创建、申请、评定、公告”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 参加创建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评定细则的要求,制定创建计划,明确责任目标,落实各项创建措施。

 第十一条 旅游景区在创建计划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检结果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和细则规定的旅游景区,填写《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并向当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提出评定申请。经当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审核同意,向上一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参加相应质量等级的正式评定。

 第十二条 现场评定工作由负责评定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委派评定小组承担。评定小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核、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现场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 现场评定符合标准的旅游景区,由负责评定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批准其质量等级,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四条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适时公告新达标的各级旅游景区名单。

 第十五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现场工作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查员担负。根据所评定的旅游景区的资源类型与特色,应有一名相应专家作为评定小组成员。

 第十六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分为国家级检查员和地方级检查员。国家级检查员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聘任。地方级检查员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聘任。

 第十七条 检查员要接受旅游景区的监督,不得徇私舞弊。各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要加强对检查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违规行为的检查员取消其检查员资格。

 第十八条 被委托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出现违规操作的,上级评定机构可以撤销委托其已获得的最高等级的评定权限。

 第十九条 各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对所评旅游景区要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监督检查采取重点抽查、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访以及社会调查、听取游客意见反馈等方式进行。全面复核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 等级复核工作主要由省级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和实施。全国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计划、有重点进行复核。

 第二十一条 经复核达不到要求的,或被游客进行重大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景区,按以下方法作出处理: 1、由相应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对于取消或降低等级的景区,需由相应的评定机构对外公告。 2、旅游景区接到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通知后,须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上报相应的等级评定机构。 3、凡被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自降低或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新的资质等级。

 第二十二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权限如下: 1、1A、2A、3A旅游景区达不到标准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权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降低或取消等级的通知,须报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2、4A、5A旅游景区达不到标准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权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并报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如认为应作出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须报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批。 3、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权对各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作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通知的处理,但需事先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标牌、证书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由相应评定机构颁发。

 第二十四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牌,须置于旅游景区主要入口最明显位置,并在对外宣传资料中正确标明其等级。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二00五年八月五日起施行,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制定的《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办法》同时废止。

2.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的评分体系

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指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准划分的景区级别之一。按照该标准,所有旅游景区共可划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

旅游景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红色旅游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主题公园、旅游度假村、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各类型旅游场所。

中文名称

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3. 旅游度假区等级与划分

据报道,日前国家旅游局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公告》将会于近期发布,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旅游度假区等9家度假区经评定被确定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报道称,据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与《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省(自治区)旅游度假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组织平定,共有九家度假区入围。

九家度假区分别是: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旅游度假区、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山东省烟台市蓬莱旅游度假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福建省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江西省宜春市明月山温汤旅游度假区、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贵州省赤水市赤水河谷旅游度假区、西藏自治区林芝市鲁朗小镇旅游度假区等9家度假区达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要求,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希望度假区可以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4. 旅游度假区标准

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要求

包含四个基本标准和八个方面的验收标准,这四个基本标准分别为:旅游对当地经济和就业的综合贡献达到一定水平、建立旅游综合管理和执法体系、厕所革命及其他公共服务建设成效明显、建成旅游数据中心。而八个方面的验收标准,则分别从地方政府重视和推进程度、旅游业发展情况、旅游产品特色、公共服务体系、要素配套、环境保护以及旅游安全、文明和游客满意情况作出了要求。

(一)推进全域旅游改革创新的力度与效果(130分)

打分点:

(1)推进旅游发展综合协调体制机制改革创新(30分),建立旅游领导协调机制,设立旅游委或类似综合协调管理机构等改革。

(2)旅游综合执法改革创新(30分),鼓励设立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旅游分局或类似功能机构等。

(3)推进旅游统计改革创新(30分),鼓励设立旅游数据中心,建立全域旅游统计指标体系,构建数据统计体系。

(4)推进旅游用地政策(包括用岛、用海、荒山荒坡利用)改革创新(10分);

(5)推进多规合一的全域旅游规划改革创新(10分);

(6)开展景区门票价格改革、导游管理体制改革等、创建国家旅游改革先行区、各级旅游综合改革、专项旅游改革试验区(每项5分,最高20分)等。

(二)对全域旅游创建和旅游发展的重视程度(130分)

打分点:

(1)建立推进全域旅游的领导推进机制,成立全域旅游创建领导小组等类似机制(25分)。

(2)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全域旅游创建工作。(30分)

(3)编制全域旅游规划、实施方案,将全域旅游创建纳入考核,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考核督办(30分)。

(4)召开推进全域旅游创建会议、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20分)。

(5)制定支持全域旅游创建的文件,设立专项经费支持旅游发展(25分)。

(三)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贡献(120分)

打分点:

(1)旅游业对当地gdp的综合贡献比重(30分);

(2)旅游业对当地就业和新增就业的贡献(30分);

(3)旅游对农民居民增收的综合贡献(20分);

(4)旅游业对财政税收的综合贡献(20分);

(5)旅游业对脱贫的综合贡献(20分)。旅游业发展水平、对地方发展的贡献程度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旅游业增加值对gdp综合贡献15%以上;旅游从业人数占对就业总数的综合贡献20%以上;年游客接待人次达到本地常住人口数量10倍以上;当地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收入;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左右。

(四)旅游产品的特色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120分)

打分点:

(1)有特色鲜明、市场号召力强的核心吸引物(4a、5a、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30分);

(2)年接待游客的数量、过夜游客的数量和比重(30分);

(3)旅游产品、业态类型的多样性、丰富度、旅游产品的空间覆盖度(20分);

(4)旅游产品的空间组合度和不同空间区域的差异性(20分);

(5)旅游产品的不同季节的时间组合(10分);

(6)全域旅游品牌的整合宣传推广力度、品牌知名度(10分)。

(五)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程度(130分)

打分点:

(1)旅游交通覆盖便捷程度(30分);

(2)旅游厕所覆盖便捷程度(30分);

(3)旅游集散体系的完善程度(20分);

(4)旅游信息化和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完善程度(30分);

(5)旅游标识体系与自驾车服务体系。(20分)

(六)旅游服务要素配套及旅游+新业态水平(130分)

打分点:

(1)旅游住宿配套完善程度(15分);

(2)旅游餐饮配套完善程度(15分);

(3)旅游购物配套完善程度(15分);

(4)旅游文化娱乐休闲配套完善程度(15分);

(5)旅游交通服务配套完善程度(15分);

(6)旅游导游服务配套完善程度(15分);

(7)旅游+新业态发育程度(40分)。

(七)旅游安全、文明、有序和游客满意状况(120分)

打分点:

(1)旅游安全状况(30分);

(2)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投诉、投诉处理、旅游诚信经营等情况)(30分);

(3)文明旅游程度(30分);

(4)游客满意度(30分)。

(八)旅游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120分)

打分点:

(1)旅游资源遗产保护(20分);

(2)生态环境保护(20分);

(3)重点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与控制(20分);

(4)创建生态旅游示范区、绿色旅游认证(20分);

(5)旅游企业节能减排(20分);

(6)环卫体系(20分)。

 

5.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新国标是什么

4A级景区是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经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初评和推荐,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的。从景区的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等方面,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区(点),旨在加强对旅游区(点)的管理,提高旅游区(点)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区(点)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

4A景区评定标准

1旅游交通

a)可进人性良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且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志规范、醒目。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观赏面大。路面有特色,或航道水质良好。

d)区内使用低排放的交通工具,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2游览

a)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b)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造型有特色,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

c)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制作良好,适时更新。

d)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40%。

e)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导游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符合GB/T 10001. 1的规定。

g)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

3旅游安全

a)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安全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全面落实。

b)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达到GB/T 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高峰期有专人看守。

c)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并配备医务人员。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

4卫生

a)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b)各类场所全部达到GB 9664规定的要求,餐饮场所达到GB 16153规定的要求,游泳场所达到GB 9667规定的要求。

c)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标识醒目美观,建筑造型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所有厕所具备水冲、盟洗、通风设备,并保持完好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管理完善,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室内整洁。

d)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相协调。垃圾分类收集,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e)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5邮电服务

a)提供邮政及邮政纪念服务。

b)通讯设施布局合理。出人口.及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c)公用电话亭与环境相协调,标志美观醒目。

d)通讯方便,线路畅通,服务亲切,收费合理。

e)能接收手提电话信号。

6旅游购物

a)购物场所布局合理,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b)对购物场所进行集中管理,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

c)对商品从业人员有统一管理措施和手段。

d)旅游商品种类丰富,具有本地区特色。

7经营管理

a)管理体制健全,经营机制有效。

b)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c)管理人员配备合理,高级管理人员均应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d)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鲜明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自身的品牌标志,并全面、恰当地使用。

e)有正式批准的旅游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f)培训机构、制度明确,人员、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g)投诉制度健全,人员、设备落实,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h)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特殊服务。

8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a)空气质量达GB 3095-1996的一级标准。

b)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的一类标准。

c)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B 3838的规定。

d)污水排放达到GB 8978的规定。

e)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保护手段科学,措施先进,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f)科学管理游客容量。

g)建筑布局合理,建筑物体量、高度、色彩、造型与景观相协调。出人口主体建筑有格调,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或隔离带。

h)环境氛围良好。绿化覆盖率高,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

i)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9旅游资源吸引力

a)观赏游憩价值很高。

b)同时具有很高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或其中一类价值具全国意义。

c)有很多珍贵物种,或景观非常奇特,或有国家级资源实体。

d)资源实体体量很大,或资源类型多,或资源实体疏密度优良。

e)资源实体完整,保持原来形态与结构。

10 市场吸引力

a)全国知名。

b)美誉度高。

c)市场辐射力强。

d)形成特色主题,有一定独创性。

11 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50万人次以上,其中海外旅游者3万人次以上。

12 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高。

6.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

一、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概念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指符合国际度假旅游要求、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为主的综合性旅游区,有明确的地域界限,适于集中设配套旅游设施,所在地区旅游度假资源丰富,客源基础较好,交通便捷,对外开放工作已有较好基础。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区域不同的是,国家旅游度假区属国家级开发区。

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划分细则

根据具体的划分细则来看分为强制性指标,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两大类。

第一部分 强制性指标

指标内容

是否达标

1应具备适宜度假的气候条件和环境,区内无被污染的水体、空气或土壤,无多发性不可规避的自然灾害。

2应具有明确的空间边界和统一有效的管理机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面积应不小于8km2;省级旅游度假区面积应不小于5 km2。

3应具备至少3 个国际品牌或国际水准的度假酒店。

4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中应有至少1/3平均停留3夜以上或2/3平均停留2夜以上;省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中至少1/3平均停留2夜以上。

5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中省外游客比重应不低于1/3。

6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住宿接待设施总客房数应不小于1000间,省级旅游度假区住宿接待设施总客房数应不小于500间。

7旅游度假区内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旅游接待设施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大于1:2。

8近3年来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总评

注: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国家标准,其中空气质量应达到GB 3095的二类区标准,地表水质量应达到GB 3838的IV类标准。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二部分 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表

序号

评价项

评价内容

1

度假资源

(15分)

资源类型丰富,主题资源明确、质优且规模大,适于度假产品开发。主题资源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独特性。

2

自然环境

(10分)

气候条件相对舒适、空气质量好、山水植被环境较好。

3

人工环境

(10分)

人工设施、人工景观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具有一定乡土特色、艺术特色或设计创意。人文环境度假休闲氛围浓,有一定地域性。

4

规划

(10分)

度假区总体规划科学合理,能贯彻在各类详规和设计中。能以动态发展的视角合理进行规划分期,兼顾短期效果与未来发展潜力。

5

接待设施

(20分)

住宿设施类型多样——主题特色型、中档舒适型、环保低碳型、家庭型等,品质及舒适度好,服务好。

6

休闲度假产品

(15分)

产品多样——运动健身类、休闲娱乐类、康体疗养类、夜游类、常态化节庆演艺活动等,品质高,能区别于一般城市同类产品,能满足不同人群、不同时段、不同季节度假需求。

7

主题产品

(10分)

利用主题资源打造的主题产品能够体系化、精细化,游客容量大、产品品质好,且能够融合地方文化。

8

美誉度

(10分)

游客和专业人士对度假区的总体评价

9

总分

(100分)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

说明:

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的满分为1000分,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3类,其中专家组指标总计350分,技术组指标总计550分,游客问卷总计100分。在1000分指标之外,另设加分指标总计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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