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批发商主要精力用在制作产品,主要发展一条或几条主线产品。具体需要负责签证、机票、领队或全陪,行程,出境名单的制作等等。
组团社一般发展门市或者网络,主要发展销售平台,维护客户,销售旅行产品。
地接社指旅游目的地的接待旅行社,负责执行具体的接待工作,导游、餐、车、景点之类。他们之间是前后台的关系,互为供应商或者代理这种关系。
旅行社(Travel Agency),世界旅游组织给出的定义为“零售代理机构向公众提供关于可能的旅行、居住和相关服务,包括服务酬金和条件的信息。
旅行社门市的朗克途径有以下几个:一个是向路过门市的客人直接分发宣传广告一个是利用朋友圈进行宣传,一个是利用微信群进行宣传。
(二)旅行社的性质
1.服务性
从行业性质来讲,旅行社属于服务业,其主要业务是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包括吃、住、行、游、购、娱六个方面,全方位地为旅游者服务。旅行社可以为旅游者提供单项服务,也可以将各项服务组合成包价旅游产品提供给旅游者。旅行社的服务性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体现,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形象的代表之一,因而旅行社行业被称为“窗口行业”。
2.营利性
这一点是所有企业的共性,也是旅行社的根本性质。从旅行社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旅行社是一个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企业,具有营利性的特点。
3.中介性
旅行社作为一个企业,本身并没有更多的生产资料,要完成其生产经营过程,主要依托各类旅游目的地的吸引物和各个旅游企业及相关服务企业提供的各种接待服务设施。所以,旅行社作为一个中介性的服务企业,主要依附于客源市场、供应商和其他协作单位来完成其生产销售职能。也就是说,旅行社是旅游消费者与旅游服务供应商之间的桥梁与纽带,所以它具有中介性
第一种,地接模式,相当于工厂,生产产品,产品指的就是设计旅游线路,把吃住行游购娱,导游,司机,餐厅,住宿,景区门票,这些环节,进行资源整合,打包成一个产品。地接的盈利模式主要有2种,一种纯玩团,靠打包产品,客户量找各个环节集中采购,拿到核心资源价格,赚差价。另外一种则是靠低价吸引客户,推购物店,拿购物店佣金盈利。
第二种,批发商模式,有核心的地接资源,然后把地接产品,加往返交通打包,做成当地出发的产品,配上全陪或者导游,然后和一些大社签约,因为大社有强有力的线下渠道,可以借助他们的渠道,更好地分销自己的产品。
第三种,主要透过互联网营销,擅长互联网推广的旅行社,主要以拓客为主。产品交给批发商,或者地接社。
第四种,就是比较常见的传统旅行社门店,以线下开店为主,主要擅长线下推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