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从事招徕、接待旅游者,组织旅游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设立旅行社的条件及申报:
(一) 设立旅行社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有规定的经营场所
2 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设立国际旅行社要求 : (1)应具有足够的营业用房和传真机 直线电话 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2)具有持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 部门经理或业务主任人员三名 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3)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4)经营入境旅游业务者,需要纳6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5)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者,需缴纳100万元质量保证金
设立国内旅行社要求:
(1)应具有足够的营业用房和传真机 直线电话 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2)具有持国家旅游局颁发<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 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一名 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3)注册资本不 小于30万元人民币
(4)需缴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3 有经培训并持有省 自治区 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隶属国务院直接管理,属于行政机关,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旅游业的法规、规章及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各项旅游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假日旅游、旅游安全、旅游紧急救援及旅游保险等工作,保证旅游活动的正常运行。 (三)研究拟定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 (四)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发展国内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旅游统计工作。 (六)研究拟定旅游涉外政策,负责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代表国家签订国际旅游协定,制定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办法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订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并监督实施。 (八)指导地方旅游行政机关开展旅游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对直属单位实施领导和管理。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旅游局成立于1964年12月,当时称为“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是国家旅游局的前身,行使行政管理和业务经营双重职能,与中国国际旅行社是“两个牌子,一班人马”,实行政企合一的体制。1978年,“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改名为国家旅游局,并与国家旅行社总社实行政企分开,不再直接组团和承担接待业务,而是作为管理全国旅游事业的行政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旅游工作。1994年3月,国家旅游局完成了局机构设置的重新调整,使国家旅游局成为一个机构设置完备、职能范围规范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我国的国际国内旅游业。
作为我国的国家旅游组织和最高旅游行政管理机构。
事业单位,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是由2016年港中旅集团与中国国旅集团合并重组而来,旗下汇聚了港中旅、中国国旅、中国中旅、中国中免等品牌。
中国旅游集团旗下汇聚了港中旅、国旅、中旅、中免等众多知名旅游品牌,是目前中国最大的旅游央企。截至2019年底,中国旅游集团员工人数4.3万人,总资产近1300亿元,全资或控股企业584家,每年接待游客超过6000万人次。[4]
2021年8月发布的《财富》中国企业500强中,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排217位。
旅游合同是由当地旅行公司(团)出和签订的,但由文旅部门监管的正规合同。
旅行社是经过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他不能跨市经营。
1、管理旅行社,导游人员、旅游景点。條萊垍頭
接受游客投诉,处理旅游投诉、安全事故等等。2、负责旅行社年检、导游培训、考察,督察旅行社、导游、景点工作。3、再有就是政策上的规划之类的。什么宣传活动。萊垍頭條
1978年3月,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改为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总局,直属国务院领导。
1982年8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总局改称国家旅游局。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全国的旅游工作。
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旅游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旅游全行业的政策指导和宏观调控,加快发展旅游生产力,促进旅游业更快更好地走向世界。
199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旅游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继续保留。其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全国旅游业的调控和管理职能,突出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促进我国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明确国家旅游局是国务院主管旅游业的直属机构。此次改革,国家旅游局职能进一步调整,不再保留对旅游外汇、旅游计划、旅游价格的管理职能;将实施旅游行业技术等级考核、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的具体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承担。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省、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统筹规划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县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及基层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区域协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相关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光泽特色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并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体育、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承办对外、对台港澳文化体育和旅游交流项目相关事务,推动光泽文化走出去。
(十三)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业、电影业、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管理全县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行政事务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出版事业、电影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相关政策。
(十五)贯彻落实党的文物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文物法律法规。组织文物资源资产调查。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确定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
(十六)承担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以及依法对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网络游戏产品内容进行审查。负责出版环节动漫作品及电影动漫节目的监管,按照网络出版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实施监管。负责电视以及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监管。
可以查封
旅行社无证经营处理方式:
1、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2、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3、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首先,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有固定的营业场地。
二,必要的办公设施。即: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等等。
三,拥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持证人员,总经理一人;部门经理一人;导游员二人;助理会计师一人。
四,注册资金 按照规定开办国内旅行社需注册金30万元;开办国际旅行社需注册金不少于150万元。
五,缴纳质量保证金。
国内旅行社10万元;
国际旅行社办理入境业务60万元;办理出境业务100万元。
六,开办申请
开办国内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旅游管理部门批准。
开办国际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和国家旅游局批准。
七,开办旅行社,需提交的文件
1、开办旅行社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的市场调查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导游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5、银行开户注册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银行出资证明;
6、营业固定场地的房产或租赁证明;
7、旅行社人员名单;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就可以到旅游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旅游局上报省旅游局主管部门;属于开办国际旅行社的,需由省旅游局上报国家旅游局批准。
当你拿到省旅游局办法的《旅游经营许可证》之后,凭此就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领取《法人营业执照》,至此,就可以开张营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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