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中国户口,就是长期的,就不再需要旅行证了。
中国旅行证的有效期限是两年时间,旅行证分一年一次入境有效和两年多次入境有效两种。
一年一次的在一年有效期内,持证人可以进出中国一次,后者在两年内可以多次往返中国,有效期是2年。
邮寄旅行证办理一般是10天左右,在寄的途中还要耽搁,所以就要十天左右。
注意事项:
1、申请旅行证者需本人亲自来馆办理,不得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2、旅行证只颁发给中国公民,外国国籍者(含外籍“难民”)应持外国护照申请签证。
3、旅行证一般为二年内多次入出境有效。
4、持旅行证,在有效期内可直接前往大陆,但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必须申请进入许可(详见中国公民前往香港特区持用证件须知)。
5、除上述手续外,领事官员有权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情况,要求提供其它相关文件。对于提供虚假情况或不合规定的申请,领事官员将拒绝受理。
6、本馆仅接受现金付款,不接受信用卡、个人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
7、通常可在第4个工作日后取件,交费100兰特/份。
如需在2个工作日内取证,需交250兰特特急受理费,如需在3个工作日内取证,需另交170兰特加急受理费。
8、根据相关规定,部分旅行证申请需核实有关情况,因此需时较长。一旦查实并制证完毕,领事官员将主动致电申请人来馆领取。
办护照当然可以办理了,这个没有影响。
手把手教大家怎样自助办理护照。
首先强调的是国内办理因私护照需要15个工作日以内。
附护照办理所需材料,注意事项,办理流程,请大家参考,有需要可以收藏。
公安部发布最新公告,公布了申请办理出入境的规定要求,进一步简化有关申请材料。其中规定,今后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有关信息由通过内部网络查询。
此次公告内容中,对实行按需申领地区的居民在户籍地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其签注所需提交的手续进行了简化:申办出入境证件不再要求提交户口簿;不再要求提交部分申请材料复印件,改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复印或者扫描方式采集;简化了赴台出入境证件的申请材料,申请团队旅游签注不再需要提交组团社发票,申请应邀、商务、乘务、学习签注,仅需提交台办出具的批准函件。
公安部还一并公布了公安部以及31个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服务监督电话,广大群众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时,如发现与公告事项不一致等,可随时拨打电话进行投诉反映,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投诉人。
申请办理护照的程序
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和国籍证明,也是一国政府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为此,居民出国旅游,需要申请办理护照。
具体程序是: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 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B、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
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所生婴儿是在外国出生的,婴儿可在国内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婴儿出生已取得外国国籍的,不得再在国内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办理流程由派出所直接受理。申报材料:
1.正常出生子女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书》、结婚证、户口簿(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的,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的,提供中国公民父或母户口簿)。
2.非婚生子女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书》、母亲户口簿、邻居出具的书面证言。
3.收养弃婴申报常住户口出生登记,提供《收养登记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有《出生医学证明书》的)、收养人户口簿。
4.出国人员在国外出生子女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申报户口的,提供在外国出生子女的出生证和复印件、父母及子女的中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外事部门签发的《在国外出生子女申报户口通知单》、抚养人户口簿。
5.夫妻均为现役军人所生子女申报户口,提供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结婚证、军人身份证件、部队家属区集体户口簿或现役军人父母的户口簿。
在国内办理自驾游护照,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如果是在国外,就要带自驾游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到中国驻外使馆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四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港人的旅行证件一般有如下几种: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香港特区政府签发给中国籍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的护照,申请条件包括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根据入境事务处官方数据,目前有163个国家和地区给予香港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入境待遇。
二、英国国民(海外)护照:香港在英国殖民统治期间,港英当局曾为香港居民中的英籍人士签发“英国属土公民护照”,持有人不享有英国居留权。1984年中英签署联合声明,1997年7月1日后英籍人士丧失英国属土公民身份。港英当局于1985年10月17日宣布,为解决旅游证件问题,港英当局为符合资格的香港居民签发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作为旅游证件。
三、回港证:签发给已取得居港权或获准在香港不受条件限制居留的中国籍香港居民,或获准在香港不受条件限制居留但无法取得任何其他地区护照或旅游证件的非中国籍香港居民,作往返内地及澳门之用。一般只有11岁以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才有需要申请,因为他们未必拥有儿童身份证。
四、香港特别行政区海员身份证:为海员而设的身份证明文件,可用以代替护照作为身份证明文件。
五、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签发给无法领取其他国家护照或旅行证件的非永久性香港居民,例如刚从内地来港、未在香港住满7年,又没有中国护照,只能申请签证身份书。
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来往中国内地所用的证件。另外自今年9月起,港人可申请内地居住证,方便他们享有在内地购买车票和旅游住宿的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简称旅行证,有一年一次有效和两年多次有效两种版本 ,一般为两年多次出入境有效。自1951年起颁发1990年4月停止使用的归国证明书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取代。根据中国驻国外领事馆官方网页的表述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前往中国时应申办中国旅行证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前往中国时应申办中国签证。"
父母是中国国籍,孩子在国外出生是外国国籍,回国怎么上户口?现在想回国定居!。谁知道这方面的信息啊。孩子在国外出生,是外国籍?请帮帮忙吧,可不可以给孩子上中国户口呢?我们两个在中国都是有户口的我们是中国国籍,但是有国外居留权 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 先...
一、因私护照
(一)成人首次申请因私普通护照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证明当事人的中国国籍、出生日期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二)儿童首次申请因私普通护照
1.具有法律效力的儿童出生证明、父(母)子关系公证书或法院裁定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儿童未加入驻在国国籍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护照、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三)分照(指子女从其父或母护照中分出)
1.父或母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父或母、以及当事人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出生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在国内出生)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出生证明(当事人在当地出生);
4.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5.当事人护照照片3张。
(四)因私护照换发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现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五)因私护照补发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遗失护照经过的书面报告(并注明当事人姓名、出生日期;原护照号码、发照机关、发照日期);能提供原持护照的复印件将方便护照的申请;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5.第一次申请补照,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后即可发照;第二次申请补照,应在核实有关情况后晚三至六个月发照;第三次则应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一年以后予以补照。
注:在遗失护照的临时出国人员,总领馆只为其补发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
(六)因私护照延期
条件:护照即将期满但仍有空白页,应在护照期满前6个月内办理,每本护照最多可延期两次。
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申请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延期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1张。
(七)因私护照加注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加注申请表”一份;
2.申请姓名加注的,须提供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
3.姓名加注及减少偕行儿童加注,护照照片1张;近照加注及增加偕行儿童加注,护照照片2张。
二、因公护照
(一)因公护照换发及延期、加页、加注
1.使领馆不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办理护照换发及延期、加页、加注等手续;
2.使领馆报经国内发照机关同意后,可为常驻因公人员办理护照换发及延期、加页、加注等手续。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相关申请的要求。
(二)因公护照的补发
1.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使领馆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办理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
2.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使领馆可为常驻国外的因公出国人员补发相应的因公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补发因私护照的要求。
(三)持因公普通护照劳务人员申办护照手续
1.自2002年4月1日起,新派出劳务人员改持因私普通护照,使领馆自即日起不再为劳务人员办理换发、补发及延期等因公普通护照手续;
2.2002年4月1日前已持用因公普通护照的劳务人员应继续使用现有护照直至有效期满,不必换发因私普通护照。如其劳务合同期限超过所持护照有效期,或者办理居留、签证需要,可申请换发因私普通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换发手续的要求;
3.劳务人员因公普通护照损坏或丢失,使领馆报经原发照机关核实其劳务人员身份和原持照情况后,可为其换发因私普通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补发手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