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逐步恢复,旅游企业生产经营向好,旅游业投资保持恢复势头。
(1)旅游企业预期继续改善。旅游业有望延续恢复性增长态势。但是,国内疫情防控压力犹存,接触性、聚集性旅游消费恢复相对滞后,旅游业恢复不平衡、基础不牢固问题仍较明显。
(2)旅游新业态加速演进。线上化、数字化加速向更多旅游业场景延伸。旅游大数据平台、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云旅游平台、线上数字化体验、沉浸式旅游场景等加速发展。
(3)“七普”数据释放积极因素。我国有14亿人口,有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人口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人口流动集聚的趋势更加明显,人口数量红利在向人口质量红利转换,作为世界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具有巨大发展潜力。
(4)“一老一小”成为市场热点。我国少儿人口和老年人口比重双双上升。在生育政策潜力充分释放的同时,老龄化已成为我国的长期基本国情。研学旅行、亲子旅游、老年旅游、康养旅居等具有广阔市场前景。
(5)幸福产业与旅游深度融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品质化、便利化、定制化需求不断提升,旅游与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幸福产业进一步融合发展。
(6)碳中和催生绿色旅游发展。实现“双碳”目标带来旅游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将促进生态旅游、绿色旅游、低碳旅游等发展。
四川省政府提出,要将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我国旅游经济总体上平稳运行,消费需求旺盛,投资持续增长,产业运行相对景气,发展方式加速转变。
随着社会的发展,旅游业已成为全球经济中发展势头最强劲和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旅游业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产业地位、经济作用逐步增强,旅游业对城市经济的拉动性、社会就业的带动力、以及对文化与环境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之一。
1、主要资源的政府所有。2、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3、旅游目的地的区域性与旅游项目的区域依赖性。4、跨行业的综合复杂性。5、多环节配合的服务消费特性。6、异地预先销售与本地现场消费的结构。7、资源的独特性不等于产品的独特性。8、市场需求具有多样性且随时代变化。9、自助化趋势与深度服务化趋势同时并存。10、可进入性门槛与可持续性要求都越来越高。
从历史的角度看人类旅游活动的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大的发展阶段: 古代旅游,其特征是:限定在有闲阶层中,以游乐为主,规模较小。
近代旅游,其特征是:开始普及到中产阶层。现代旅游,其特征是:社会大众的广泛参与。一)开创阶段(1949年-1977年)
标志:
1、新中国旅游业的诞生是以“华侨服务社”
和“中国国际旅行社”这两个旅游机构的建立为标志的。
2、新中国现代旅游业的拓展是以“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的建立和中国客源市场的转移以及旅游者构成的变化为标志的。
(二)改革振兴阶段(1978年-1989年)
1978年以后,随着国家开放政策的实施,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应有的重视。在一系列正确的旅游方针政策指引下,通过不断改革,突破了我国旅游业长期以来基本属外事接待的模式,旅游业作为一个综合性的经济事业的性质得到肯定,一种具有较强活力的新的发展模式逐步形成。
(三)全面发展阶段(1990年- )
我国入境旅游人数和旅游外汇收入分别居世界的第4位和第5位,成为亚洲第一旅游大国。
我国旅游业进入三大市场——入境旅游市场、国内旅游市场、出境旅游市场共同发展的历史阶段。
截至2006年底,我国共有星级饭店12751家,旅行社17957家,全国共有高等旅游院校及开设旅游系(专业)的普通高校762所,中等职业学校941所,在校学生73.49万人。旅游直接从业人员271万多人。
旅游法立法目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旅游法所要达到的目标。旅游法的立法目的,贯穿于旅游法律条文的始终,并指引旅游法律的适用。在一部法律中,每一个具体条文都应当围绕该法律的立法目的展开,并为实现立法目的服务。
旅游法从国家层面来立法,以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明确各方权利、责任,旅游者和经营者的维权、政府部门的监管执法都将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国旅游业将进入依法治理、依法维权的新时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1条的规定:“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在我国,制订一部规范旅游的旅游业发展的法律,在明确旅游发展促进措施、旅游者权益、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效的市场规制和规范权利义务关系,建立国家旅游发展协调机制等方面具有紧迫的立法需求。《旅游法》第一条原则就是综合立法,覆盖经济法、刑法、民法,把这三个法的精髓可以在《旅游法》里面体现出来,具有重要意义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系统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积极打造“双一流”旅游目的地,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推动全省旅游业从扩张数量、规模向提升品质、效益转变,文化和旅游产业繁荣发展,旅游经济复苏向好。
2020年底,贵州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旅游产业化建设多彩贵州旅游强省的意见》;2021年2月,贵州专门成立旅游产业化专项组,统筹各方力量齐抓共促旅游业发展;2021年6月,贵州省旅游产业化推进大会召开,会上印发了“一意见、一规划、两方案、一办法、一制度、一汇编”7个文件,包含《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奋力实现旅游大提质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大力实施旅游市场主体培育行动方案》等,初步构成了推进全省旅游产业化的“四梁八柱”,助推贵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化发展。
数据显示,2021年贵州省旅游总收入增长15%以上,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1000亿元,游客人均花费突破1000元,实现了“十四五”旅游产业化发展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