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万名英才计划(国家旅游局万人英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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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4 00:04:04

1. 国家旅游局万人英才计划

回答:一、A类人才

  (一)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

  (二)沃尔夫奖获得者、菲尔兹奖获得者。

  (三)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四)图灵奖获得者。

  (五)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六)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科学技术领域的院士。

  (七)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高等学校一级教授。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3.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首席科学家)。

  4.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师、副总师。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7.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8.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9.近5年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见说明1)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企业家。

  10.近5年担任过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见说明2)总裁、首席执行官或同等职位的负责人。

  11.近5年担任过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见说明3)主席、首席执行官或同等职位的负责人。

  12.近5年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4)或科技组织(见说明5)主席、副主席。

  13.近5年担任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14.近5年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6)校长、副校长。

  15.广西院士后备培养工程人选。

  (八)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奖。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专著类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3.国际著名建筑奖(见说明7)。

  4.获得过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的金奖或红点奖的至尊奖,且为该设计奖项的主设计师(Team leader)。

  二、B类人才

  (一)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主持人。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特聘教授、创新团队带头人。

  6.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

  7.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受聘于我市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担任总精算师或精算责任人。

  8.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4)高级成员(fellow)。

  9.科技部等8部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

  10.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负责科研工作的副主任,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科研工作的主任。

  1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12.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等等。

  详细人才认定标准信息:点击获取

  三、C类人才

  (一)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2.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

  4.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5.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6.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7.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人选。

  8.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领军人才。

  9. 南宁市创新创业人才“邕江计划”领军人才(如领军人才具备A、B类人才认定目录中任一条件的,可相应认定为A、B类人才)。

  10.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三完成人)。

  11.近5年在国内500强企业总部(见说明1)任过中层正职及以上高管或在二级公司任过高管,目前在我市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金融等现代高端服务业企业、重大项目企业和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的优势传统产业企业担任(或相当于)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12.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含子项5个: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第一名。

  (二)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在工程、经济、教育、医疗、规划、设计、文学、艺术、体育、新闻、理论、出版等领域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2.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

  4.中华技能大奖。

  5.全国技术能手。

  6.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7.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8.全国优秀企业家。

  9.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10.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11.中国青年科技奖。

  12.中国青年创业奖。

  13.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

  14.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

  15.自治区优秀专家。

  16.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17.中国IT年度人物奖。

  18.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四、D类人才

  (一)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近5年在区内外大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4亿元以上)任过中层正职(或相当于)及以上职务,目前在我市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金融等现代高端服务业企业、重大项目企业和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的优势传统产业企业担任(或相当于)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2.近5年获市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工业企业优秀企业家。

  (二)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近5年获省(自治区)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前三名完成人;省(自治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一等奖的第二名完成人。部级奖励参照执行。

  2.近5年获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前二名完成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3.近5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一名、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一名。

  4.近5年获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一名。

  5.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优秀节目奖获奖人第一名(舞蹈、戏剧、曲艺类的编导或主要表演者,音乐类作曲者,美术、书法、摄影类作者)。

  6.获得老舍文学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中国戏剧梅花奖的作者、表演者。

  7.近5年获省级专利奖优秀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8.近5年入选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9.广西八桂名师、广西特级教师、广西名老中医、广西名中医。

  10.近5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出站留(来)我市的博士后。

  11.在管理期内的南宁市特聘专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首席技师人选。

  12.获得省部级技术能手称号的技能人才。

  13.近5年入选“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学科带头人”人选。

  14.在我市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企业、金融等现代高端服务业企业、重大项目企业工作,取得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15.在我市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单位工作,取得正高级职称的人才等等。

  详细人才认定标准信息:点击获取

  五、E类人才

  (一)在我市医疗卫生、教育、经济、城建、规划、环保、国土、交通、园林、司法、外事、文化、艺术、科学研究以及农、林、牧、渔业等领域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在我市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且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近5年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中青年学科骨干人才人选。

  (四)在管理期内的南宁市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人选。

  (五)在我市各类事业单位和在邕注册登记企业工作,且取得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六)列入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

  1.取得副高职称或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三名的专业技术人才。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目前在企业担任(或相当于)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2. 国家万名旅游英才计划

学院有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专业师资队伍。学校(院)拥有专业教师194余名,其中具有高级教师类职称和高级技师类职称的教师74余名。同时,学校(院)有一批国内知名的旅游、会展、地理等学科带头人,大部分教师拥有硕士、博士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在国际院校进修、行业挂职锻炼的经历。此外,还组建了一支130余名的兼职教师队伍,并聘有1名上海市东方学者。

学院一角

学校有教职工总数339人,[9] 专任教师177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62人;博士生导师3人(另有6名外聘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32人(另有6名外聘硕士生导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12人,硕博总数占61%,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9人;双师型教师107人。现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上海市教学名师3人,海外名师1人。列入旅游业青年专家计划3人,列入“万名旅游英才计划”之“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7人,在国家旅游局挂职3人,出国访学29人,列入上海市教委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国外访学进修计划”16人,“国内访学计划”6人,“产学研践习计划”19人。2015年,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五大计划”项目共28项入选,包括“雏鹰计划”项目7项、“攀登计划”项目6项、“灯塔计划”9项、“星光计划”项目2项、“腾飞计划”4项。此外,还组建了一支145人的兼职教师队伍。

3. 国家旅游局万名旅游英才计划

一、人才引育扶持政策(“西江人才计划”系列政策)

  (一)创新创业团队与领军人才扶持措施

  享受条件: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入选的创新创业团队与领军人才(含港、澳、台籍)。  资助标准:

  1. 创新团队:给予100-1000万元创新项目扶持。

  2. 创业团队:给予150-1000万元创业启动扶持;最高500万元股权投资;200-500万元贷款额度的一年贴息。

  3. 创业领军人才:给予100-300万元扶持资金;最高500万元股权投资;200-300万元贷款额度的一年贴息;海外留学及外籍创业领军人才再给予20-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补助。

  4. 创新领军人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科研经费和安家补贴。

  申请程序:每年度由市人才办统一发布申报公告,分别由市科技局与市人社局组织开展项目评选(合规性审查、专业评审、实地考察、答辩评审),具体参照公告。

  咨询电话:肇庆市科学技术局合作交流与专家服务科,0758-289996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科,0758-2586516。

  (二)“百千万”人才引育工程扶持措施

  享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 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博士后年龄参照(粤组通〔2017〕46号)执行。

  3. 本科生应符合当年度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目录范围。

  4. 引进对象须承诺在肇庆服务3年以上。

  资助标准:

  1. 博士、博士后补贴:在站博士后资助生活补贴20万/年,在站博士资助生活补贴10万元/年;引进或毕业(出站)后在我市工作的博士博士后的资助与补贴,在执行(粤组通〔2017〕46号)文基础上,每项分别增加5万元。

  2. 硕士研究生补贴:在全市企业工作的硕士研究生,给予1500—2000元/月的生活补贴。

  3. 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补贴:企业新引进符合年龄要求的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给予5-20万元的生活补贴。

  4. 住房补贴:新引进后在工作地没有住房且单位不能提供住宿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500-1500元的租房补贴;新引进且落户肇庆的高校毕业生,在肇购买首套自住房,可享受一次性享受2-10万元购房补贴。

  5. 在职学历提升人员补贴:本地用人主体新培养的在职博士给予8万元补助,本地企业新培养的在职硕士给予3万元补助。

  申请程序:由市人社局统一发布申领公告,具体程序参照当年度公告。

咨询电话:政策咨询: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科,0758-2586516;业务受理:肇庆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0758-2208362。

(三)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经科技部门与人社部门认定的境外(含港、澳、台籍)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资助标准:申请人在肇庆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肇庆市各级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财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申请程序:每年度由市财政局统一发布申报指南,具体参照当年度的指南。

咨询电话:肇庆市科学技术局合作交流与专家服务科,0758-289996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科,0758-2586516。

(四)高层次人才待遇

享受条件: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和认定为A、B、C三类高层次人才(含港、澳、台籍)。

资助标准:

1. A类高层次人才:3000元/月补贴、50-100万元在肇自购住房补助、不超过200平方米的住房(限两院院士)。

2. B类高层次人才:2000元/月补贴、30万元在肇自购住房补助、不超过180平方米的住房。

3. C类高层次人才:1000元/月补贴、10万元在肇自购住房补助、不超过150平方米的住房。

4. 此外,高层次人才还可以享受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税收、医疗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休闲福利等优惠待遇。

申请程序:由市人才办统一发布申报公告,具体参照当年度公告。

咨询电话:肇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58-2100162、2265988。

(五)紧缺人才补助

享受条件: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紧缺人才(含港、澳、台籍)。

资助标准:

1. 聘用人才:双高(博士学位、正高职称)人才,给予15万元补助;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人才,给予10万元补助;硕士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人才,给予5万元补助;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给予2万元补助。

2. 本地培育人才:按聘用人才标准的50%给予补助。

3. 柔性引进人才:按其在聘用单位所得薪酬总额(工资所得,不含分红、股权投入)40%,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

申请程序:由市人社局统一发布紧缺人才申报通知,具体参照申报通知。

咨询电话:政策咨询: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科,0758-2586516;业务受理:肇庆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0758-2208362。

(六)拔尖人才补助

享受条件:经市人才领导小组认定的西江拔尖人才(含港、澳、台籍),具体包括:西江企业家、西江科技标兵、西江技能大师、西江名医、西江文化名人、西江学者、西江名师、西江旅游英才、西江新农能人和西江社工之星等10个类别。

资助标准:经认定的拔尖人才享受给予5万元补助,并直接认定为肇庆市C类高层次人才。

申请程序:由市人才办统一发布申报公告,各责任单位受理申报材料,具体参照申报通知。

咨询电话:西江企业家:市工信局(0758-2282283),西江科技标兵:市科技局(0758-2899812),西江技能大师:市人社局(075-82208768),西江名医:市卫健局(0758-2851360),西江文化名人:市委宣传部(0758-2275767),西江学者、西江名师:市教育局(0758-2851770),西江旅游英才:市文广旅体局(0758-2293261),西江新农能人:市农业农村局(0758-2261353),9.西江社工之星:市民政局(0758-2203257)。

(七)“人才绿卡”优享服务

享受条件:符合《肇庆市“人才绿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肇人才领〔2019〕4号)中有关“杰才卡”和“优才卡”的申领条件,主要适用于国家、省(含港、澳、台地区)、市级重点项目高端人才和市级人才项目、博士等高层次人才。

享受待遇:持卡人可享受公安、社保、公积金、医院、市场监管、国有银行等机构开设绿色通道,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就业服务、特设岗位聘用、生活服务等六项基础服务便利。“杰才卡”持卡人还可优享以下待遇:(1)本人、直系亲属优先安排入住病房;(2)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优先选择学校就读;(3)每年1次免费健康体检;(4)最多免费带10人进入国有景点景区观光。

申请程序:申请人向肇庆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工作日内都可受理。

咨询电话:政策咨询: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科,0758-2586516;业务受理:肇庆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0758-2208362。

4. 国家旅游局万人英才计划公示

(一)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优秀毕业生;

(二)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世界排名前500名国(境)外院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四)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为前三名,二等奖为前两名,三等奖为第一名)或拥有3项以上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能在石家庄转化落地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人才;

(五)企业引进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工种高级技师,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正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六)企业引进的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来石前在中国500强企业担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且来石后担任规模以上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

(七)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申领范围中的第一类至第三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第四类至第七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及以上的主要完成

5. 国家旅游局万人英才计划含金量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一、申请单位的要求是北京市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有些企业有区县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第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 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有前途。因为实施“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是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作出的创新部署,是乡村振兴战略中“人才振兴”的重要支撑。

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万人计划”作为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任务。完善管理机制,激发干事热情。合理、有效的管理机制是激励广大基层干部迎难而上、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关键之举。在“乡村振兴万人计划”落实过程中,政策因镇、因乡、因村而制,有效激发了广大青年的干事热情,前景广阔。

7. 百人英才计划

一、A类人才(顶尖人才)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等国际性重要奖项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省“鲲鹏计划”入选者。

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5、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院士。

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7、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

8、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B类人才(国家级高端人才)

1、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不含青年拔尖项目)、国家级引才计划入选者(不含青年项目)、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长江学者(不含青年学者);国家杰青基金获得者、何梁何利科技奖获得者。

2、意大利、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院士。

3、省特级专家;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员;全国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获得者。

4、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级名中医,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浙江大工匠。

5、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浙江科技大奖获得者。

6、近5年来,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的(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7、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C类人才(省级高端人才)

1、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项目入选者;国家级引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B类人才;长江学者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优青基金获得者;梁思成奖获得者、鲁班奖项目主要负责人(指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2、省“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省级引才计划入选者;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省政府“西湖友谊奖”获得者、省“海外工程师”;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

3、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4、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浙江杰出工匠、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首席技师;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5、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功勋教师(省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国家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名中医、省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省卫生领军人才;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省级以上会计领军(高端)人才。

6、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7、近5年来,担任过中国500强企业或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世界500强企业任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指总部的副总经理、大洲级区域总裁、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等);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工薪)纳税额达到25万元的人才。

8、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四、D类人才(市级高端人才)

1、省有突出贡献青年科技人才;获得A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市场评价人才);“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杰出人才团队核心成员、领军型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领军人才;“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先锋型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拔尖人才(除嘉兴巧匠外)。

2、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市杰出人才第一层次培养人选;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全国技能大赛获奖者、省技术能手、浙江工匠、市首席技师。

3、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市中小学名教师名校长、市教育领军人才、市教育名家;近5年,全国五项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特、一等奖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职业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特、一等奖获得者。

4、市“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和群星奖)主要获得者;获得钱江杯奖项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指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省卫生创新人才、省医坛新秀、市名中医、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人选。

6、上一年度,海盐县销售收入超50亿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海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工薪)纳税额达到10万元的人才。

7、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五、E类人才(高级人才)

1、“南湖百杰”优秀人才,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骨干型团队负责人、嘉兴巧匠;获得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外籍语言教师及市场评价人才)。

2、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员;市杰出人才第二层次培养人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近5年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人才;浙江青年工匠、市技术能手、浙江省技能大赛获奖者;市级工艺美术大师。

3、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市中小学名校长培养人选;近5年,全国五项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二、三等奖获得者指导老师;浙江省“群星奖”主要获得者。

4、上一年度海盐县销售收入超20亿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海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5、博士研究生。

6、县级创业创新领军人才。

7、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六、F类人才(优秀人才)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技人才。

2、具有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

3、硕士研究生。

4、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七、G类人才(基础人才)

1、具有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技人才。

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

3、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才。

4、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八、H类人才(其他人才)

1、具有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技人才。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

3、具有专科学历的人才。

4、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8. 国家旅游局万人英才计划可以用于什么

闽都英才卡申请条件

  1、在榕工作的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2、 国家“万人计划”专家;

  3、 省引才“百人计划”专家;

  4、 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

  5、省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省优秀人才“百人计划”,企业首席科技官;

  6、 管理期内经评选确定的福州市优秀人才;

  7、 其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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