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请,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没错的,但要看什么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条律的,这位老人违反了国家消防条例,制造火药和烟花来充当物质文化遗产,不行的,严重触犯了法律条文。被判刑了,这也要问他自己了,搞什么不好,非要搞危险品物质文化,希望所有爱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士,要遵守国家法律条文,什么允许,什么不允许,这要搞清楚的。让我们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得越来越好。继续发扬光大和挖掘出来。
你这个问题犹如“如何让人长生不老的活下去”一样不切实际。
马克思说过:“任何事物都有产生、发展、高潮、衰退、消亡的过程”。这是自然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从人类历史进程来看,无数事物消亡消失,也有无数事物产生发展。所以有些东西消亡是必须的,也没什么好可惜,反而什么东西都想保留才是只吃饭不愿拉屎一样不正常。
今天的非遗就是昨天的产业,今天的产业也可能变成明天的非遗,是因为技术的革新或市场需求的变化,这是发展必然导致的。
但非遗也不是完全不要传承和保护。犹如家里的老人,曾经辉煌过,到老了让他自生自灭也不太合适,所以需要供养,需要保护,但不能投入太大资源,特别是现在很多地方鼓励产业的资金没几块钱,投入非遗的资金倒一大把,这是本末倒置的。所以,适当的进行保护,让他不至于马上消亡,尽人道就可以了,不要想着产业化和继承发扬,这是开历史倒车,必定不能成功的。